市教育局番职院排水单元改造工程(二期)补充公告
- 项目名称: 市教育局番职院排水单元改造工程二期补充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市教育局番职院排水单元改造工程(二期)
标段(包)名称:市教育局番职院排水单元改造工程(二期)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市教育局番职院排水单元改造工程(二期)补充公告
补充公告
市教育局番职院排水单元改造工程(二期)补充公告
市教育局番职院排水单元改造工程(二期)(项目编号: JG2023-4826 )已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调整。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矛盾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一、 招标公告修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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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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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第 4 点 |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其中之一;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其中之一;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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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第 6 点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二、 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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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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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5 万元人民币。 1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长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 2 、缴纳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电汇、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 4 、递交方式: ( 1 )如采用现金或者转账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情况以开标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为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操作指引或自行咨询交易中心 ( 咨询电话: 020-28866000) 。 ( 2 )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有效期应长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有效期应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银行投标保函应为银行出具的无条件、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保函。 ( 3 )如采用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通电子保函服务功能的通知》操作。详见: http://www.gzggzy.cn/fwznbszycwxg/857020.jhtml 。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信息为准。 5 、投标保证金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退还。 □不要求。 |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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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条款号: 16.1-16.5 |
16.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允许投标人自主选择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16.1.1 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16.1.2 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投标人存在 16.4 条款所列情形的,应将纸质原件提交给招标人。 16.1.3 采用电子形式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电子递交途径。 16.2 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符合免予提供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16.3 投标保证金应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退还。 16.4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6.4.1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16.4.2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16.4.3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6.4.4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16.5 投标人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在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拒绝投标时限为 1 年); 16.5.1 投标人存在 16.4 条款所列情形且投标人提交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无法兑付的; 16.5.2 采用非电子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 16.4 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的; |
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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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五章技术条件 |
新增 |
一、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 1 、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在开工前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备案。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内容有调整的,应当及时报告接受备案的部门。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工程概况和施工单位基本信息;( 2 )建筑垃圾产生量与种类;( 3 )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收集、综合利用、污染防治的措施和目标;( 4 )需要外运的建筑垃圾种类、数量与运输的时间、路线、方式和运输单位;( 5 )建筑垃圾回填、消纳、综合利用场所名称;(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2 、建筑垃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运输、分类处置。 3 、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贮存以及台账管理等制度,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建筑垃圾分类和合法装载,并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报送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建筑垃圾管理台账,分类收集、贮存和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混合已分类的建筑垃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将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与种类、清运时间、最终去向等信息在施工现场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 、运输建筑垃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 )建立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台账;( 2 )不得将工程渣土、工程泥浆与其他建筑垃圾混合运输;( 3 )保持运输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的行驶记录、卫星定位等电子装置正常使用;( 4 )运输过程中保持运输工具整洁,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有效措施防止遗撒建筑垃圾,不得擅自倾倒、抛撒建筑垃圾;( 5 )按照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确定的时间、路线、方式、场所进行运输。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船舶应当符合相应的载运技术条件。建筑垃圾处置场所为陆域的,不得采用开底式船舶运输建筑垃圾。 5 、工程泥浆应当在施工现场进行脱水固化处理。施工现场不具备条件的,应当采用罐装器具密闭运输至依法设置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进行处置。水上工程中依法无需经脱水处理的除外。 6 、建筑垃圾应当按照下列方式,优先就地就近利用:( 1 )工程渣土及脱水后的工程泥浆优先用于土方平衡、矿坑修复、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 2 )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优先用于生产再生骨料、再生砖、再生砌块、再生沥青混合料等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具备现场综合利用条件的建设工程,应当进行建筑垃圾现场综合利用。 7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并执行《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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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二章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 1 |
三、 投标登记、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等时间重新安排,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
招标单位: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日 期: 2023 年 9 月 6 日
附件 1 :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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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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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资信 ( 6 分) |
企业业绩 |
1.5 |
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 1000 万元的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工程施 工总承包项目业绩,每项得 0.3 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 1.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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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奖项 |
2.1 |
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获得国家级质量奖项的, 每项得 0.4 分;获得市级或省级质量奖项的,每项得 0.3 分; 本项最高得 2.1 分。 其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2.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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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评价 |
1.2 |
投标人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 且在有效期内的 1.2 分;每缺少一个扣 0. 4 分,本项扣至 0 分为止。 其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1.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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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 |
1.2 |
投标人近三年( 20 20 年度至 202 2 年度)的平均资产负债率: ( 1 )平均资产负债率≤ 40% 的,得 1 .2 分; ( 2 ) 40% <平均资产负债率≤ 4 5% 的,得 0.6 分; ( 3 )平均资产负债率> 4 5% 的,得 0. 3 分; 其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1.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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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管理机构 能力 ( 14 分) |
人员配置 情况 |
14 |
( 1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满足招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要求的, 得 2 分;不满足【项目 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要求的,得 0 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 人员在满足上述第( 1 )点的基础上。 1 、技术负责人: ①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5 年或以上的,得 2 分; 5 年(含) -1 年 ( 不含) 的,得 1 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时间以高级工程师职称证发证日期 为准计算。 ②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作为主要 完成 人获得过省级或以上的工法证书的 ,每项得 0. 5 分; 本项 最高得 1.5 分。 ③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担任技术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 1000 万元的 建 筑工程总承包或市政 工程总承包业绩,每项得 0.5 分,本项最高得 1.5 分。 其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2 、安全负责人: ①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 0.5 分。 ②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类或 B 类或 A 类 或 C3 类)的,得 1 分。 ③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担任安全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 1000 万元的 建筑工程总承包或市政 工程总承包业绩,每项得 1.5 分,本项最高得 1.5 分。 其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3 分。 3 、质量负责人: ①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 0.5 分。 ②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担任质量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 1000 万元的 建筑工程总承包或市政 工程总承包业绩,每项得 1.5 分,本项最高得 1.5 分。 其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4 、造价负责人: ①具有 造价相关 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 0.5 分。 ②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担任造价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 1000 万元的 建筑工程总承包或市政 工程总承包业绩,每项得 1.5 分,本项最高得 1.5 分。 其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注:以上各项累加最高得 14 分。以上人员不得兼任,职称得分按投入人员的最高职称计算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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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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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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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A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单位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 1 )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2 )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3 )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4 )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B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单位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扫描件、施工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或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 1 )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 )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3 )投标人所提供扫描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2 、工程奖项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单位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工程项目获得的奖项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单位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工程项目获得的奖项 。 国家级质量奖项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市级奖项是指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备案)的工程质量奖项。只计算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装修、结构、安全、 QC 、技术等项目奖项不参与计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获奖时间以发证日期为准。需提供 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无提供证书扫描件的不计分。
3 、第三方评价: 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及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 www.cnca.gov.cn )上查询页的截图。
4 、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率以投标人提供资产负债表为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意见和资产负债表等)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否则不得分。(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100% )。
5 、项目管理人员配置:
1 )人员须提供对应的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或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 ) 人员工法奖: 需提供建筑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或其他工法主管部门的获奖原件彩色扫描件。且需提供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证书需要体现其作为主要完成人的姓名。时间以工法证书发证时间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无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的不计分。
3 )人员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扫描件、施工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或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人员担任职位以 施工合同的人员 名单 或经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人员名单 为准。 所提供扫描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4 ) 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 1996 〕 77 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须同时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查询网站( 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queryAndSearch/view.do?op=queryUserInfoInit )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电子签章证明其注册有效。
5 ) 上述人员须提供近一个月( 2023 年 7 月)在投标单位 ( 不含投标人的子母公司,但包含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 ) 参保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
6 、本表按百分制评分,所有评委每个分项的分数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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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团队 |
最低人数 |
基本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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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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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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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员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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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
1 |
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 相关 专业中级工程师 (或以上)技术职称 |
提供职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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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 |
1 |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或 B 类或 A 类) 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 C3 )及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 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或 B 类或 A 类 ) 或建筑施工 企业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 C3 )及职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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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负责人 |
1 |
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及造价相关专业中级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及职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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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专业工程师 |
1 |
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 相关 专业中级工程师 (或以上)技术职称 |
提供 职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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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 |
1 |
具有给水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 职称 |
提供 职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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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专业负责人 |
1 |
具有材料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或以上) 职称 |
提供职称证书 |
上述人员须提供近一个月( 2023 年 7 月)在投标单位 ( 不含投标人的子母公司,但包含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 ) 参保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各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职,否则兼任岗位均不参与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