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教育系统补短板建设项目 (河口中学)招标公告

汕尾市发布时间:2023-07-17来源: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陆河县教育系统补短板建设项目河口中学
  • 项目地址: 陆河县河口镇河口中学校园内
  • 规模: 建设两栋宿舍楼和一栋配套用房、消防车道、运动场、排水、绿化等相关配套设施
  • 范围: 2.1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建设两栋宿舍楼和一栋配套用房、消防车道、运动场、排水、绿化等相关配套设施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7-1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7-30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陆河县教育系统补短板建设项目(河口中学)

标段(包)名称:陆河县教育系统补短板建设项目(河口中学)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陆河县教育系统补短板建设项目(河口中学) 已由 陆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发改投审[2022]86号文、陆河发改投审[2023]8号文、陆河发改投审[2023]19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陆河县河口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 除争取上级补助、债券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统筹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建设两栋宿舍楼和一栋配套用房、消防车道、运动场、排水、绿化等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7781.02平方米,其中:女生宿舍楼为五层框架结构,占地面积819.25平方米,建筑面积3803.21平方米;男生宿舍楼为五层框架结构,占地面积819.25平方,建筑面积3803.21平方米;配套用房为单层框架结构,占地面积174.6平方米,建筑面积174.6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5976598.93元。

2.3 建设地点:陆河县河口镇河口中学校园内。

2.4 计划总工期:240日历天,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

2.7 承包方式:工程施工总承包。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并持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的人员要求

3.3.1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 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人承担(提供声明函)。

(3)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及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3.2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1)须具备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2)须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及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3.3.3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1)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

(2)须提供专职安全员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及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3.3.4 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管理人员的要求

(1)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和资料员各1名,须具备相应岗位证或培训证(提供相应岗位证或培训证扫描件),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

(2)须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及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为拟派上述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备注:本项目的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职。

3.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询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6.4 投标人若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注:上述信誉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信誉(信用)状况声明》,详见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4. 资格审査方式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不设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5.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或通过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5.2 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3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 。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函或保证保险凭证复印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递交电子文件 U 盘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7. 答疑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7.1 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一次性提出,逾期不再受理,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

7.1.1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 , 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7.2 网上投标递交: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

注: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GDCA数字证书及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D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指南-投标人。

7.3 电子文件 U 盘递交: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凭证,将电子文件 U 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密封递交至《招标日程安排表》指定的开标地点,逾期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电子文件 U 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不受理其投标。

7.4 开标时间及地点:请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及地点参与开标活动。

7.5 各投标单位开标前请密切关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本项目招标澄清公告,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如有变更,各投标人须按网上更新的场地地址递交投电子文件 U 盘,如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网上公告而导致的电子文件 U 盘递交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的为准。

9. 招标日程安排表

项目名称

陆河县教育系统补短板建设项目(河口中学)

项目编号

LHJG2023-0026

获取招标文件

开始时间

2023 年7月18日00:00

投标人网上提

问截止时间

2023 年7月30日00:00

网上投标开始时间

2023 年7月18日00:00

网上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8月9日09:30

电子文件 U

递交时间

2023 年8月9日08:30~09:30

电子文件 U

递交地点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河分中心(地址:陆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左侧办公大楼四楼)

开标时间

2023 年8月9日09:30

开标地点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河分中心(地址:陆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左侧办公大楼四楼)

10. 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陆河县河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中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彭先生 联系人: 罗先生

电话: 0660-5598388 电话: 13927982152

地址: 汕尾市陆河县河口镇河口圩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大观南路26号C205A

相关附件

招标公告.pdf 09.施工图纸.zip 招标文件.pdf 08.最高报价.pdf 陆河县教育系统补短板建设项目(河口中学)工程建设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