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江门校区产学研数字化及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江门市发布时间:2023-07-18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江门校区产学研数字化及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开标时间: 2023-08-08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江门校区产学研数字化及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标段(包)名称: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江门校区产学研数字化及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江门校区产学研数字化及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 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江门校区产学研数字化及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项目编号: JG2023-3907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
  • 投标登记时间: 2023年7月19日 9时0分~2023年7月25日 17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 5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3425.84
  •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3.2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3.3 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施工单位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3.4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 工程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备注:若为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参加投标的则按建市【2016】261 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2) 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1、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 号)执行。 2、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已换证或新领证的,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3.5 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 项目负责人要求(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同时兼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须提供在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投标截止日之前连续6个月的缴纳的社保证明(已退休且不超过执业年龄上限的,则可提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资料或退休证替代)。 2) 设计负责人要求(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提供):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提供在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投标截止日之前连续6个月的缴纳的社保证明(已退休且不超过执业年龄上限的,则可提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资料或退休证替代)。 3) 专职安全人员要求(若为联合体,由施工单位提供):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C3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须提供在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投标截止日之前连续6个月的缴纳的社保证明。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的资格要求为:建筑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须提供在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投标截止日之前连续6个月的缴纳的社保证明。 注:1、拟派人员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和《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执行。 2、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投标人应确保拟任施工负责人未被其他项目锁定,或没有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经招标人查证属实的(该施工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或已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将不能被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3.6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可参与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香港企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方由投标人决定,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详见附件)。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主办方须承担本项目主要内容。 注: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3家(只允许1家设计单位和最多2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同一单位在本项目中只能单独参与投标或以某一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投标。 2)在投标过程中联合体不允许发生联合体成员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3.8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相应的内容进行评审。 3.9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同时兼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须提供在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投标截止日之前连续6个月的缴纳的社保证明(已退休且不超过执业年龄上限的,则可提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资料或退休证替代)。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 2023年8月8日 9时30分 - 2023年8月8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 第1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8月8日 9时0分 - 2023年8月8日 9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 招标人: 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 招标代理: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朱老师
  • 代理联系人: 黄穗生
  • 联系方式: 0750-3993990
  • 代理联系方式: 18589211214
  • 招标监督机构: 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 监督电话: 020-83969100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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