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蓬江区农产品加工流通及预制菜产业园建设项目(北园区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补充通知

江门市发布时间:2022-12-28来源: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关于蓬江区农产品加工流通及预制菜产业园建设项目北园区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补充通知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蓬江区农产品加工流通及预制菜产业园建设项目(北园区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蓬江区农产品加工流通及预制菜产业园建设项目(北园区一期) 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 蓬江区农产品加工流通及预制菜产业园建设项目(北园区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作如下修改:

一、原招标公告第2.2款、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2款,原文“2.2项目概算总投资:人民币63242.6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098.37万元。”, 现修改为:

2.2 项目概算总投资:人民币 63242.62 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建安工程费: 3963.91 万元。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款“招标控制价”,原文“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106.73万元,其中:1、施工图设计费招标控制价:8.36万元,2、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3098.37万元。”, 现修改为: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972.28万元,其中:1、施工图设计费招标控制价:8.37万元,2、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3963.91万元。

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5款“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及说明”,原文“工程施工图设计费最终结算金额=经财政部门审核定案的建安工程费预算价×0.27%×(1-中标下浮率)”, 现修改为:

工程施工图设计费最终结算金额=经财政部门审核定案的建安工程费预算价×0.21%×(1-中标下浮率)。

四、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第14.3.2.1款,原文“工程施工图设计费结算价=以经财政部门审核定案的建安工程费预算价×0.27%×(1-中标下浮率),工程施工图设计费结算价不得超过概算批复的设计费金额的50%,且不得超过施工图设计费招标控制价。”, 现修改为:

工程施工图设计费结算价=以经财政部门审核定案的建安工程费预算价×0.21%×(1-中标下浮率),工程施工图设计费结算价不得超过概算批复的设计费金额的55%,且不得超过施工图设计费招标控制价。

五、如涉及上述修改内容同时作相应修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江门市蓬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江门市蓬江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8日

日期: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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