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汽自主电池项目PACK车间、综合仓、常温静置车间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广汽自主电池项目PACK车间综合仓常温静置车间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 范围: 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汽自主电池项目PACK车间、综合仓、常温静置车间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广汽自主电池项目PACK车间、综合仓、常温静置车间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广汽自主电池项目PACK车间、综合仓、常温静置车间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 广汽自主电池项目PACK车间、综合仓、常温静置车间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 JG2022-18171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 投标登记时间: 2022年12月19日 21时0分~2023年1月9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 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2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26673.318407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 8、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工程造价等于或大于15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 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名称、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项目业绩编号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等信息)以供核对(业绩相关附件的上传件取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阶段可不重复提交)。不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3)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3、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 2023年1月9日 10时30分 - 2023年1月9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 第1开标室(番禺交易部1F )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2年12月19日 21时0分 - 2023年1月9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2023年1月9日 10时15分 - 2023年1月9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第1开标室(番禺交易部1F )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 招标人: 因湃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叶工
- 代理联系人: 穆工、陈工
- 联系方式: 020-35678182
- 代理联系方式: 020-83492175
-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监督电话: 020-84892221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 pack车间、常温静置车间、综合库设计图.rar
- 工程量清单:广汽自主电池项目PACK车间、综合仓、常温静置车间建设项目.COS
- 施工合同模板.docx
- 招标公告挂网版-广汽自主电池项目PACK车间、综合仓、常温静置车间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pdf
-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 关于图纸和技术资料已满足施工需要的证明.pdf
-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209-440113-04-01-679367).pdf
- 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 招标人声明.pdf
-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 招标申请函.pdf
- 招标申请函.pdf
- 资金来源证明.pdf
- 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pdf
- 技术规格书.doc
- 地质勘察报告.rar
- 招标公告挂网版-广汽自主电池项目PACK车间、综合仓、常温静置车间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doc
- 招标文件挂网版-广汽自主电池项目PACK车间、综合仓、常温静置车间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doc
- SL202212190009-20221219200746.G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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