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江区工业厂房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武江区工业厂房建设项目设计
- 项目地址: 韶关市武江区建设路科创园现有阳光草坪西侧
- 规模: 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9000㎡,规划建设高标准多功能厂房一栋,总建筑面积约30000㎡,其中地下室约8000
- 范围: 2.2.1招标范围: 本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内容为准): ①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含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完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防雷、电气(排风)、基坑支护工程、室内公共部分精装、采暖通风设备及人防工程设备安装、室外园林景观及附属工程等)、配电、绿色建筑设计及咨询等该项目的所有设计; ②此部分所需相关检测项的明细表
- 概况: 2.1.1建设地点:韶关市武江区建设路科创园现有阳光草坪西侧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12-22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武江区工业厂房建设项目设计
标段(包)名称:武江区工业厂房建设项目设计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 名称: 武江区工业厂房建设项目设计
1.2 项目 业主 : 韶关市武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1.3 项目批准部门: 韶关市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1.4 项目批准文 件 : 关于武江区工业厂房建设项目招标事项的复函
1.5 项目 代码 : 2211-440203-89-01-397194
1.6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财政性资金 100%
1.7 招标人 : 韶关市武江区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8 招标 代理机构: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韶关市武江区建设路科创园现有阳光草坪西侧 。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 9000㎡,规划建设高标准多功能厂房一栋,总建筑面积约30000㎡,其中地下室约8000㎡。
2.1.3 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估算约 12258.6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0449.50万元,本次招标设计费最高限价190.15万元。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
本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内容为准):
①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施工等所需的设 计文件(含 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 完善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防雷、电气(排风)、基坑支护工程、 室内公共部分精装 、采暖通风设备及人防工程设备安装、室外园林景观及附属工程等 ) 、配电、 绿色建筑设计及咨询等 该项目的所有设计 ;
② 此部分所需相关检测项的明细表。
③调整并优化设计和在工程施工期间指导和解决施工难题。
④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此部分相关的其他要求。
2.2. 2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
2.3 工期和质量
2.3.1 工期: 招标项目设计工期: 31个 日历天,各阶段实施期限如下:
( 1)初步设计阶段:自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10个 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 (含设计方案和概算);
( 2)初步设计修编审核阶段:出具初步设计修编初审意见后, 3个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修编,并提交招标人审核;
( 3)施工图设计阶段:自初步方案通过之日起 15个 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设计;
( 4)施工图修编:出具施工图审查初步意见后 3个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修编;
( 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
2.3.1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经有效资质的审图机构审查合格。
2.3.3 房屋建筑工程绿色建筑标准:
本招标项目 暂不 纳入绿色建设实施范围, 最终按照有关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2资质要求
3. 2.1投标人须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原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人可以是独立法人、合伙形式或有限公司形式的建筑设计事务所。
3. 2.2设计单位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3. 2.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注:投标人仅具备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的,应当自行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建筑专业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招标人同意,将其他专业设计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
3.2.4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 3相关人员要求
3. 3.1拟委派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3. 3.2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 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 4 禁止投标条款
3. 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9)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4)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3. 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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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拒绝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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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韶关市武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为本招标项目的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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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韶关市武江区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为本 招标 项目的 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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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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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广东省华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 可研编制单位 |
3. 5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 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本次招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广东省 ·韶关市 )(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 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平台发布,视为发售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平台网站下载。 投标人 请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本 章第 10条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广东省 ·韶关市 ) (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 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投标人操作指南》。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 CA)、“粤企签”或GDCA/SZCA/NETCA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电子印章,并在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交易系统进行获取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 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 ·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办理企业入库、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事宜,具体请在平台查阅相应的交易指引。已入库企业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在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印章 :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等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 CA 数字证书)。投标人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印章。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 人民币 叁 万 元整( ¥ 30000.00 元) 的投标 保证。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章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担保截止时间(详见本章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完成网上办理电子保函。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章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 20个日历天。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 .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5.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详见本 章第 10条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广东省 ·韶关市 )(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 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详见本 章第 10条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 . 电子投标
6.1 本次招标 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 。 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使用交易系统完成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和全流程电子投标。只有满足以上所有条件,方为有效投标。
6.2根据《关于全面启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通知》(韶交易发〔2022〕24 号)文件,自2022年11月28日起,进入交易平台以招标方式进行交易的项目将全面启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投标人可通过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保证保险和投标、下载中标通知书等业务。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项目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也不接收纸质保函等单证资料。
6.3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按要求上传加盖电子印章并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在交易平台录入准确的页码信息即可完成在线投标。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未按投标截至时限上传完整投标文件、在交易平台中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未按要 求上传备用投标文件等情形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4 投标人代表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如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 2份清单)。
6.5 招标人或其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核对、接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相关资料后,应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并妥善保管。
6. 6 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其投标评审资料招标人不予接收: 未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的。
6.7 前来参加本次开标活动递交相关资料的投标人,必须持续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 ·韶关市)(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动态信息,以其为准,并按要求当场出示相关证明。
6. 8 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 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或未提交投标。
(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电子印章不完整。
( 3)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按要求成功上传未加密的备用投标文件的。
7. 开标
7.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 章第 10条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投标人无须进行现场签到 (需要提交评审原件时,投标人可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递交至开标现场,无原件的不作要求) ,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登录交易平台观看开标实况,可提出异议或进行澄清、确认等操作 , 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 , 投标人不参加交易平台观看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具体操作 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 ·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 。
7.2 开标前 24 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 3 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 见本 章第 10条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 见本 章第 10条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 ·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7 .3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按要求上传加盖电子印章并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在交易平台录入准确的页码信息即可完成在线投标。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未按投标截至时限上传完整投标文件、在交易平台中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未按要求上传备用投标文件等情形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 1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http://zbtb.gd.gov.cn) ;
( 2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 ·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
9 .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单位名称: 韶关市武江区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韶关市武江区科创园青创中心 7楼
联系人(部门): 陈 工
联系电话: 0751- 6916321
9.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东路 23号院内
联系人(部门): 陈工
联系电话 : 0751-8622663
9.3 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
联系人 (部门): 工程交易部
联系电话: 0751—8633071、0751—8633211
9.4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办公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芙蓉东路 5号
联系人 (部门): 建筑业市场管理科
联系电话: 0751—8892601
10.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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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2 年 12 月 22 日 18 时 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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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 件截止时间 |
2023 年 1 月 12 日 0 9 时 3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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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
2023 年 1 月 2 日 16 时 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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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答疑 时间 |
2023 年 1 月 2 日 16 时 30 分至 2023 年 1 月 5 日 16 时 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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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3 年 1 月 11 日 0 9 时 30 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 2023 年 1 月 11 日 0 9 时 30 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 202 3 年 1 月 11 日 0 9 时 3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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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
202 3 年 1 月 12 日 9 时 3 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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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相关评审资料原件(如有)递交时间 |
202 3 年 1 月 12 日 8 时 30 分至 202 3 年 1 月 12 日 9 时 3 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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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相关评审资料原件(如有) 递交地点 |
递交场所: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 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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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 3 年 1 月 12 日 9 时 3 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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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开标地点 |
开标场所: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 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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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资料文件及招标答疑书等。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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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盖章): 韶关市武江区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