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塘厦镇凤宝路周边配套工程
- 规模: 本项目拟建包括凤宝路北侧连接段,打通凤宝路至北侧出口,道路设计为双向两车道,道路宽度7.5米,长度约368米,并配套建设园区内相关景观工程;凤宝路东侧土方整平,在凤宝路与从莞深高速之间新建围栏约1240米;凤宝路停车场,位于凤宝路南侧,占地面积约6432平方米,规划车位213个
- 范围: 塘厦镇凤宝路周边配套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景观工程等市政配套工程,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7-0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7-31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塘厦镇凤宝路周边配套工程
标段(包)名称:塘厦镇凤宝路周边配套工程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23年07月08日至2023年07月31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6769001001
招标编号: TXATXC12300224
建设单位:东莞市塘厦镇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塘厦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塘厦镇凤宝路周边配套工程
工程地址:东莞市塘厦镇凤凰科技产业园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10432281.25元
工程规模:本项目拟建包括凤宝路北侧连接段,打通凤宝路至北侧出口,道路设计为双向两车道,道路宽度7.5米,长度约368米,并配套建设园区内相关景观工程;凤宝路东侧土方整平,在凤宝路与从莞深高速之间新建围栏约1240米;凤宝路停车场,位于凤宝路南侧,占地面积约6432平方米,规划车位213个。
发包范围:塘厦镇凤宝路周边配套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景观工程等市政配套工程,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具备住建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1、二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2、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符合上述要求;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等有关规定,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二级)。)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3年07月31日09时30分 开标室(8)
投标会时间:2023年07月31日0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8)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07月08日08时30分至2023年07月31日0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网址:http://ggzy.dg.gov.cn)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陈焕银 0769-22332234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陈焕银 0769-22332234
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2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情况说明:1 、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4、在最新期东莞市交通工程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含无最新期而上一期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D级。目前已公布的东莞市信用评价最新期为 2023年第一季度,如投标截止时间前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公布了最新期的结果,则按其已公布的最新结果为准。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7、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①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的单项投标保证金;②银行电子保函;③保险电子保单。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招标代理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769-22332234,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中路163号新基地360互联网产业园A座6楼601 2、招标人监督部门:东莞市塘厦镇工程建设中心,电话:0769-81282770,邮政编码:523000,地址: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行政办事服务大厦7楼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塘厦镇工程建设中心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