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埔寨镇圩镇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工程(二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梅州市发布时间:2024-03-18来源: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丰顺县埔寨镇圩镇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工程二期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丰顺县埔寨镇
  • 规模: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1建设规模及内容:外立面升级改造、四小园建设-圩镇客厅与小公园建设、道路综合提升工程、广场建设工程、排水工程等。1.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工程测量、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及施工现场服务工作等);1.3招标控制价:87.98万元(其中勘察费27.43万元,设计费60.55万元);1.4建设地点:丰顺县埔寨镇;1.5建设工期:签订合同后直接进入勘察设计工作,勘察成果文件、工程设计报告及应在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60日内交付
  • 范围: 丰顺县埔寨镇圩镇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工程(二期)勘察设计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3-1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4-09
  • 开标时间: 2024-04-09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丰顺县埔寨镇圩镇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工程(二期)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丰顺县埔寨镇圩镇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工程(二期)勘察设计

投资项目名称:["丰顺县埔寨镇圩镇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工程(二期)勘察设计","丰顺县埔寨镇圩镇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工程(二期)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丰顺县埔寨镇圩镇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工程(二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110-440000-04-01-815237

投资项目名称

丰顺县埔寨镇圩镇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丰顺县埔寨镇圩镇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工程(二期)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

资金来源

省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资金来源构成

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建设规模及内容:外立面升级改造、四小园建设 - 圩镇客厅与小公园建设、道路综合提升工程、广场建设工程、排水工程等。

1.2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工程测量、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及施工现场服务工作等) ;

1.3 招标控制价: 87.98 万元(其中勘察费 27.43 万元,设计费 60.55 万元)

1.4 建设地点: 丰顺县埔寨镇

1.5 建设工期: 签订合同后直接进入勘察设计工作,勘察成果文件、工程设计报告及相关附件应在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 60 日内交付。

招标内容

丰顺县埔寨镇圩镇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工程(二期)勘察设计

工期(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直接进入勘察设计工作,勘察成果文件、工程设计报告及相关附件应在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 60 日内交付。

最高投标限价

87.98 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

①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资质(或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 ) 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1.2 勘察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勘察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 给水排水 ) 执业资格。

注:勘察相关专业指岩土、地质、测量等专业;市政相关专业指市政公用工程、路桥、道路与桥梁、环境、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

1.3 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数量不得多于 2 ( 含牵头人 )

1.4 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 1.1 1.3 款的要求外,应当同时满足 :

①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 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联合体增减或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

②联合体以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方。

③联合体各方 ( 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 ) 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④投标人拟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由牵头方指派。

⑤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的牵头方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款项支付。

1.5 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 2015 52 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6 投标人信誉要求:

2023 9 1 日至本项目投标登记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

https://ygp.gdzwfw.gov.cn/#/441400/index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在线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 3 19 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 2024 4 7 18:00 时止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 4 9 08 3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 件应 标文 件规 的上 止时 间之 上传 上交 易系 2024 4 9 08 30 分在 公共 ( 市彬 大道 32 合楼 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 举行开标评标会, 投标人代表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投标 件应 标文 件规 的上 止时 间之 上传 上交 易系 2024 4 9 08 30 分在 公共 ( 市彬 大道 32 合楼 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 举行开标评标会, 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开标时间

2024 4 9 08 30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梅州市彬芳大道 32 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丰顺县埔寨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埔寨镇埔龙大道 263

招标人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0753-6570001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诚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梅州市梅江区江南丽都东路和晟花园 B 栋( 38-29 )号店

招标代理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0753-2299168

招标监督机构

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3-6660816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投标邀请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投标时间安排表

目 名 称

丰顺县埔寨镇圩镇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工程(二期) 勘察设计

上邀请 ( 招标文件获取 ) 截止时间

标公告之日起至 2024 4 7 18:00 时止

标保证金 ( 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 ) 提交截止时间

2024 4 9 8:45-9:30 ( 以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

标保证金 ( 电子保函 ) 提交截止时

2 024 4 9 8:30 时止

上质疑截止时间

2024 3 30 8:30 时止

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 024 4 9 8:30 时止

开 标 时 间

2 0 24 4 9 8:30

标文件解密时间 ( 任选其一 )

在线解 时间: 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 60 分钟内 ( 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 为准 )

投标人代表现场解密时间: 2024 4 9 8:45 时至 9:30

相关附件

丰顺县埔寨镇圩镇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工程(二期)勘察设计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