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梅花镇美丽圩镇提升改造项目施工
- 规模: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项目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3117.8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43.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83.78万元、预备费用90.81万元
- 范围: 美丽圩镇“七个一”建设,包括道路白改黑、管网整治、农房微改造、环境整治、广场建设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9-2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0-15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梅花镇美丽圩镇提升改造项目施工
标段(包)名称:梅花镇美丽圩镇提升改造项目施工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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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401-440281-17-01-8849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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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梅花镇美丽圩镇提升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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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梅花镇美丽圩镇提升改造项目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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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梅花镇美丽圩镇提升改造项目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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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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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梅花镇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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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上级财政资金及单位自筹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上级财政资金及单位自筹解决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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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项目规模: 项目估算总投资3117.8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43.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83.78万元、预备费用90.8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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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美丽圩镇“七个一”建设,包括道路白改黑、管网整治、农房微改造、环境整治、广场建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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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本招标项目施工招标工期为 250 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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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仟贰佰陆拾捌万玖仟柒佰元陆角零分(¥ 22689700.60 元 ),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得低于¥ 152368.72 元,暂估价(统一报 价)为¥ 4350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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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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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要求 |
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1.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个 。 1.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1.3 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1.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2 .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2 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双方)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具备以下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4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 .相关人员要求 3.1 拟派项目经理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住建部门印发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粤建市函 (2023) 469 号) 文件精神,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建成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 中 级以上(含 中 级)技术职称。 3.3 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 1 人。 3.4 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4 .禁止投标条款 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工程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工程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6)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7)为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单位名称拒绝原因1乐昌市梅花镇人民政府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2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可研编辑单位3中亿国际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单位4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5广东睿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6广州三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文件审查单位7乐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督单位
5. 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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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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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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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 年9月24日 19时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 年10月15日10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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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 年10月15日10时0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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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 年10月15日10时00分 |
开标地点 |
开标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昌分中心,地址:乐昌市昌山北路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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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1)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zbtb.gd.gov.cn ) (2)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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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乐昌市梅花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韶关市乐昌市梅花镇群众路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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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1-5850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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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睿普工程 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马坝大道南459号内鹏程气体供应站综合楼第二层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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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0751-8128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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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乐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1-5552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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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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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乐昌市梅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睿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