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科技创新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第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梅州市发布时间:2025-05-16来源: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项目名称: 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科技创新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第二标段施工
  • 范围: 按照相关专业的要求,针对该项目第二标段施工招标代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1-19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科技创新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第二标段)施工

标段(包)名称: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科技创新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 (第二标段)施工

投资项目名称: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科技创新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1-12441400314886991F-20250516-000001-7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Report

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科技创新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二期)(第二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207-441422-04-01-570377

投资项目名称

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科技创新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科技创新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二期)

(第二标段)施工

标段(包)名称

/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全电子化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

实施地点

梅州大埔县高陂镇。

资金来源

争取上级资金、专项债券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

资金来源

构成

争取上级资金、专项债券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

招标范围及

规模

建设 A4、A5、A7共3栋标准厂房,其中A4、A7栋为地上四层,A5栋为地上五层;建设B2栋标准仓库,为地上一层;配套室内消防、供排水、用电等基础设施工程。 具体 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纸 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为准 )

招标 范围

按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工期

300 个日历天。(签订合同后,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开始计算)

招标控制价

99822026.46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出具)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或以上)资质。

注: 1 资质内容按照建市 [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2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 “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 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 2024〕12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5〕187号) 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4、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①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截止开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②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③投标人拟派的专职安全员(即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即安全管理人员)互不兼任且不为同一人。

6、 投标人 (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 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 信誉要求:自 2024年 11 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8、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9、关于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见附件一)。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如联合体成员所承接分工的工作内容为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则资质等级要求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1400/index)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

开始时间

发招标公告

之日起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6月4日18:00时

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2025年6月6日

8:30时止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 202 5 6 6 8:30 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 202 5 6 6 8:30 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开标时间

202 5 6 6

8 30 时(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在各媒体发布的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的为准。

招标人

大埔县产业集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青梅路 13号

招标人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0753-5523386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环市中路 316号金鹰大厦 16 1619

招标代理联系人

陈工、刘工

联系电话

13512771524、17322456101

招标监督机构

大埔县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3-553923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投标邀请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科技创新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二期)(第二标段)施工

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 202 5 6 4 18:00 时止

投标保证金

纸质 保函 / 保证保险 )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 6 6 08:45 -9:30 时(以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

电子 保函 保险) )提交截止时间

2025 6 6 8:30 时止

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202 5 5 26 18:00 时止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 5 6 6 8:30 时止

202 5 6 6 8:30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任选其一)

在线解密时间: 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 60 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投标人代表现场解密时间: 202 5 6 6 8:45 时至 9 : 3 0 时止

定标时间

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召开(具体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附件一: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 ,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牵头人, 为联合体成员方。

2 、联合体 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 、如果中标 联合体各方将依照下述分工原则,就各方的具体工作范围和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并报发包人。

5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 名称: (盖单位章)

分工内容: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一 名称: (盖单位章)

分工内容: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或盖章

注: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填写及盖章。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相关附件

投标文件格式.doc 招标文件---大埔厂房建设(二期)施工JM.pdf 招标计划--大埔厂房建设(二期)施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