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潭镇圩镇河道周边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石潭镇圩镇河道周边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石潭镇圩镇河道周边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规模: 1.对圩镇河道周边的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提升,总建筑面积为29664.11平方米;2.圩镇主街门面提升改造面积280平方米;3.新增树脂瓦坡檐面积约为1482平方米;4.更换安全防护措施90平方米等。(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及招标人要求为准
- 范围: 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0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27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石潭镇圩镇河道周边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石潭镇圩镇河道周边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标段(包)名称:石潭镇圩镇河道周边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1-12441800MB2D2119XC-20251105-473586-2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投资项目代码 | 2509-441803-04-01-629623 | |||
| 投资项目名称 | 石潭镇圩镇河道周边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石潭镇圩镇河道周边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标段(包)名称 | 石潭镇圩镇河道周边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 |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由镇自筹解决。 |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对圩镇河道周边的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提升,总建筑面积为29664.11平方米;2.圩镇主街门面提升改造面积280平方米;3.新增树脂瓦坡檐面积约为1482平方米;4.更换安全防护措施90平方米等。(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及招标人要求为准) | |||
| 招标内容 | 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
| 工期(交货期) | 6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15个日历天,施工工期为45个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
| 最高投标限价 | 498.67万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营业执照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2.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资质更换前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资质更换前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2.2施工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资质更换前有效期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施工资质适用于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资质证书及建市[2015]154号的规定。3、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是指:项目负责人在“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网上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锁定信息”查询结果为未被锁定状态(即网页上“是否锁定”列内容为“否”),或查询结果为空白无数据。(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以评审时以“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网上查询结果为准。4、拟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需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6、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个(即最多只接受设计企业1家,施工企业1家)。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施工企业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的,同一专业的成员其资质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8、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审时以评标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https://www.qy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btb.gd.gov.cn/) |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11月05日14时3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27日09时30分 |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27日0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27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开标大厅(https://www.qyggzy.cn/) | |
| 发布公告媒介 |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 招标人 | 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新民街2号 | |
| 招标人联系人 | 简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3-5623833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清远市立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清晖北路11号龙光玖龙花园5号楼首层商铺02号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李小姐 | 联系电话 | 19926363860 | |
| 招标监督机构 | 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63-5811569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
招标人: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清远市立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