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陆丰市金厢镇十二岗村乡村振兴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标段
- 规模: 1.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升级改造道路主干道约1000m,支路约1700m,人行道约3400m,配套照明、绿化、标志线等基础设施;2.给排水工程,升级改造给水管网约2900m,雨水管网约7300m,污水管网约3300m;3.电力通信工程,电力管沟约3150m,电信管沟约3150m;4.停车场升级改造工程,新建生态停车场约20000㎡,地下停车场15000㎡;5.新建综合驿站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15000㎡;6.环境综合提升面积约80000㎡,包括河涌整治、修复及岸边护坡、沙滩整治提升、透水式码头基础设施等;7.民宿自来水给水工程(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9-1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0-11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陆丰市金厢镇十二岗村乡村振兴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标段)
标段(包)名称:陆丰市金厢镇十二岗村乡村振兴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标段)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投资项目代码 | 2206-441581-04-01-695778 | |||
| 投资项目名称 | 陆丰市金厢镇十二岗村乡村振兴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陆丰市金厢镇十二岗村乡村振兴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标段) | |||
| 标段(包)名称 | 陆丰市金厢镇十二岗村乡村振兴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标段)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陆丰市金厢镇十二岗村 | |||
| 资金来源 | 申请上级补助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不足部 分由市财政 统筹 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来源于上级补助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不足部 分由市财政 统筹 解决 |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升级改造道路主干道约1000m,支路 约1700m,人行道约3400m,配套照明、绿化、标志线等基础设施;2.给排水工程,升级改造给水管网约2900m,雨水管网约7300m,污水管网约 3300m;3.电力通信工程,电力管沟约3150m,电信管沟约3150m;4. 停车场升级改造工程,新建生态停车场约20000㎡,地下停车场15000㎡;5. 新建综合驿站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15000㎡;6.环境综合提升面积约80000㎡,包括河涌整治、修复及岸边护坡、沙滩整治提升、透水式码头基础设施等;7. 民宿自来水给水工程(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 |||
| 招标内容 | 1.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升级改造道路主干道约1000m,支路 约1700m,人行道约3400m,配套照明、绿化、标志线等基础设施;2.给排水工程,升级改造给水管网约2900m,雨水管网约7300m,污水管网约 3300m;3.电力通信工程,电力管沟约3150m,电信管沟约3150m;4. 停车场升级改造工程,新建生态停车场约20000㎡,地下停车场15000㎡;5. 新建综合驿站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15000㎡;6.环境综合提升面积约80000㎡,包括河涌整治、修复及岸边护坡、沙滩整治提升、透水式码头基础设施等;7. 民宿自来水给水工程(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 |||
| 工期(交货期) | 300日历天 | |||
| 最高投标限价 | 58,943,700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1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1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本项目联合体如同一专业资质的,按最低资质计,如不同专业的按市政专业计,但联合体协议必须明确各方承担的工程内容)。 1 .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个。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 .2.2.1 联合体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 .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1 .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 .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其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1 .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协调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联合体协议书中对收款方式另有约定的除外) 。 1 .3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1 .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 ”记录名单;(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1.4.1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https://jydj.gdcic.net)”录入相关信息 (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1 .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 由 牵头人 提供 ) 1 .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所在省份相关市政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 1 .5.2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人承担。 1 .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1 .5.4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 .6 对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1 .6.1 对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1 .6.2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 (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为拟派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1 .7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1 .7.1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专职安全人员3名或以上,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投标人可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备注:本项目的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职; 1 .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 1 .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 .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1 .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1 .8.4 投标人若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注 :拟派驻本项目机构人员须一人一岗,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 近期 (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 的社保缴费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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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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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ygp.gdzwfw.gov.cn/#/441500/jyg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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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纸质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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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 09月 15日 18时 0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 10月 11日 10时 0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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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 10月 11日 10时 0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陆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按照汕尾市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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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时间 | 2023年 10月 11日 10时 00分 | 开标地点 |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丰分中心 |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 招标人 | 陆丰市金厢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陆丰市金厢镇金厢圩一区121号 | |
| 招标人联系人 | 郑先生 | 联系电话 | 0660-8226001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恒和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陆丰市行政新区运河路北侧东海大道西侧荣大滨河湾商住楼19号商铺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范泽凯 | 联系电话 | 0660-8116988 | |
| 招标监督机构 | 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13828983171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