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家实验室永久园区二期项目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招标公告-广州国家实验室永久园区二期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广州国家实验室永久园区二期项目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
- 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42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9333.5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12134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为37993.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数字肺93340平方米、中试平台18012平方米、园区配套9988平方米、架空层2907平方米、地下车库35086.5平方米以及室外道路广场、绿化以及其他配套工程等。工程内容包括土建及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实验室专项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等。本招标项目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基坑安全等级为一级
- 范围: 依据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要求,开展工程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工作。以下描述为概括性描述,具体工程范围、规模、招标内容以施工图纸、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方案、有关规范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不包含地铁相关的监测和监控工作。1、检测和监测服务范围检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据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要求,开展工程第三方检测工作,具体以施工图纸、检测规范及主管部门要求为准。施工及验收阶段相关的第三方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人防结构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见证取样材料检测、节能检测、环境检测、智能化检测、园林绿化检测、生物安全检测、电磁场强度检测等按规范和验收要求必须检测的项目。具体根据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监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基坑监测、高支模监测、主体沉降观测、边坡监测服务等。服务工作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①基坑监测:支护桩测斜、地面沉降、周边建筑物沉降、倾斜、基坑顶水平位移、基坑顶沉降、地下水位、锚索内力、支撑轴力、立柱竖向位移等监测服务。②高支模监测:模板水平位移、模板沉降、模板轴力、模板倾角等监测服务。③主体沉降观测:基准点联测、建筑物主体沉降等监测服务。④边坡监测:深层水平位移、地表裂缝、支护结构(水平位移)变形、支护结构(垂直位移)变形、地下水位等监测服务。不包含地铁相关的监测和监控工作。2、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所进行的协调工作,且合同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如申报检测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2)在进行检测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业主、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且合同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3)因按相关规定须与行业 、行政监督部门传输报送检测监测数据信息的工作,且合同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4)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主管部门文件的规定以及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相关项目的《检测、监测方案》,并报质监部门备案(如需要)。(5)负责检测监测的工程质量需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管理要求。(6)为完成该建设项目所需的检测监测及与检测监测相关的一切服务和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0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05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国家实验室永久园区二期项目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广州国家实验室永久园区二期项目
标段(包)名称:广州国家实验室永久园区二期项目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1-91440101MA9Y7HPJ3A-20260205-100006-7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广州国家实验室永久园区二期项目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411-440112-04-01-536572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国家实验室永久园区二期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国家实验室永久园区二期项目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 | ||
| 标段名称 | 广州国家实验室永久园区二期项目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黄埔区 | ||
| 资金来源 | 财政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市级,区级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42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9333.5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12134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为37993.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数字肺93340平方米、中试平台18012平方米、园区配套9988平方米、架空层2907平方米、地下车库35086.5平方米以及室外道路广场、绿化以及其他配套工程等。工程内容包括土建及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实验室专项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等。 本招标项目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基坑安全等级为一级。 | ||
| 招标内容 | 依据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要求,开展工程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工作。以下描述为概括性描述,具体工程范围、规模、招标内容以施工图纸、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方案、有关规范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不包含地铁相关的监测和监控工作。 1、检测和监测服务范围 检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据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要求,开展工程第三方检测工作,具体以施工图纸、检测规范及主管部门要求为准。施工及验收阶段相关的第三方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人防结构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见证取样材料检测、节能检测、环境检测、智能化检测、园林绿化检测、生物安全检测、电磁场强度检测等按规范和验收要求必须检测的项目。具体根据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监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基坑监测、高支模监测、主体沉降观测、边坡监测服务等。服务工作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①基坑监测:支护桩测斜、地面沉降、周边建筑物沉降、倾斜、基坑顶水平位移、基坑顶沉降、地下水位、锚索内力、支撑轴力、立柱竖向位移等监测服务。②高支模监测:模板水平位移、模板沉降、模板轴力、模板倾角等监测服务。③主体沉降观测:基准点联测、建筑物主体沉降等监测服务。④边坡监测:深层水平位移、地表裂缝、支护结构(水平位移)变形、支护结构(垂直位移)变形、地下水位等监测服务。不包含地铁相关的监测和监控工作。 2、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 (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所进行的协调工作,且合同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如申报检测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在进行检测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业主、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且合同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3)因按相关规定须与行业、行政监督部门传输报送检测监测数据信息的工作,且合同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4)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主管部门文件的规定以及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相关项目的《检测、监测方案》,并报质监部门备案(如需要)。 (5)负责检测监测的工程质量需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管理要求。 (6)为完成该建设项目所需的检测监测及与检测监测相关的一切服务和工作。 | ||
| 工期(交货期) | 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为止。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部分工作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376.04500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3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3)项条件: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须具备以下资质(①或②或③):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钢结构、建筑节能。注:对某一家承担部分检测任务的单位的检测资质进行评审时,以《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该单位职责分工的具体范围所对应的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检测范围为准,且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不分等级),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注:对某一家承担部分检测任务的单位的检测资质进行评审时,以《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该单位职责分工的具体范围所对应的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为准,且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不分等级),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注:旧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执行;负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关于旧资质有效期延长的规定,按其规定执行;新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质函〔2024〕651号)执行。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具备以下资质(①或②):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检测监测主要内容: 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检测的主要内容: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钢结构、建筑节能(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 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监测的主要内容:基坑监测、高支模监测、主体沉降观测、边坡监测。 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CMA证书内的检测或监测涵盖范围以《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相应检测或监测任务的单位分工内容为准。如投标人所属地区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不再受理CMA计量资格认定的,该企业分支机构持有的有效期内的CMA计量资格资质认证证书视同为该投标人的有效证书。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近二年(从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和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和监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和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3.5监测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提供)要求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和具有从事建设工程监测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监测工作经历以毕业证书发证时间起计算至投标截止当天。要求同时提供职称证书和毕业证书作为证明资料。注:前述人员职称及经历要求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基坑监测管理的通知》(穗建质〔2024〕475号)规定。 3.6监测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提供)要求具备土木工程或测绘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和具有从事建设工程监测工作5年以上的经历。监测工作经历以毕业证书发证时间起计算至投标截止当天。要求同时提供职称证书和毕业证书作为证明资料。注:前述人员职称及经历要求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基坑监测管理的通知》(穗建质〔2024〕475号)规定。 3.7 投标登记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或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检测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190.html)。 3.8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3.9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满足以下规定: (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须以承担第三方检测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按要求签署盖章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为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拟任本工程监测项目负责人和监测技术负责人应为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的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2)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文件其他资料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3.10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审查时,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3.1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对应内容进行评审;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都要分别出具)。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按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处理。 若投标人未列全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但同时未列全的相关单位未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不视为该投标人违反了本条规定,不作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无效标处理的依据。 3.1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 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审查时,按招标公告附件 《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进行评审。 其他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监测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提供)要求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和具有从事建设工程监测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监测工作经历以毕业证书发证时间起计算至投标截止当天。要求同时提供职称证书和毕业证书作为证明资料。注:前述人员职称及经历要求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基坑监测管理的通知》(穗建质〔2024〕475号)规定。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未设置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其他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内容。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ywtb.gzggzy.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2-07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3-05 10:0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3-05 10:0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6-03-05 10:00:00 | 开标地点 | 第3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ywtb.gzggzy.cn/) | ||
| 招标人 |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道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2栋主楼三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020-28068874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番禺市桥桥兴大道457号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甘工 | 联系电话 | 13560104599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28068874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广州国家实验室永久园区二期项目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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