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黄埔大道西463号办公楼装修改造项目补充公告
- 项目名称: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黄埔大道西463号办公楼装修改造项目补充
- 概况: 原文:合同类型:□总承包施工合同■专业分包施工合同□其它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黄埔大道西463号办公楼装修改造项目
标段(包)名称: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黄埔大道西463号办公楼装修改造项目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黄埔大道西463号办公楼装修改造项目补充公告
补充公告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黄埔大道西 463 号办公楼装修改造项目 补充公告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黄埔大道西 463 号办公楼装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 JG2023-0298 )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 公告和招标文件 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对招标 公告 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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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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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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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黄埔大道西 463 号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 粤管函【 2022 】 100 号 ] 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现对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黄埔大道西 463 号办公楼装修改造项目工程施工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
根据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黄埔大道西 463 号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 粤管函【 2022 】 100 号 ] 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现对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黄埔大道西 463 号办公楼装修改造项目工程施工进行 施工总承包 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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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招标公告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
4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 |
4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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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招标公告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
7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7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C3 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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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招标公告 特别提示: |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 三年内 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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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招标公告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
详见原招标公告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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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公告 附件二《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
详见原招标公告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二 |
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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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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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招标文件 第一章投标须知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条款号: 11.2 现文 |
11.2.9 投标人认为其他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
11.2.9 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11.2.10 投标人认为其他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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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招标文件 第一章投标须知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条款号: 12 现文 |
12.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11 条中规定的内容,除特别注明格式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写外的投标文件格式(即技术标格式 3 、 5 、 6 ,经济标格式 4 ),其它投标文件格式仅供参考。 |
12.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11 条中规定的内容,除特别注明格式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写外的投标文件格式(即技术标格式 3 、 5 、 6 、 8 ,经济标格式 4 ),其它投标文件格式仅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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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招标文件 第一章投标须知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条款号: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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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33.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 33. 投标人信誉的要求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限制其投标(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定方法) ( 1 )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 2 )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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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招标文件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条款号: 45.2 现文 |
方法一:加权平均法 以通过技术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技术标得分前 5 名的投标人经济报价总报价的加权平均,计算评标参考价。公式如下: 评标参考价 = Σ(技术标得分前 5 名的投标人经济报价总报价 * 报价权重)。 其中:报价权重的计算方法为:将技术标得分前 5 名的投标人按技术标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第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 ),第二名投标人的权重为( ),以此类推,最后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 )。 |
方法一:加权平均法 技术标得分前 N 名(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家数大于等于 5 家时, N=5 ;若小于 5 家时, N= 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家数)的经济报价 加权平均,计算评标参考价。公式如下: 评标参考价 = 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 报价权重)。 其中:报价权重的计算方法为:将 N 名投标人 按技术标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第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 ),第二名投标人的权重为( ),以此类推,最后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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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附表一《资格审查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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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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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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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 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
合同类型:□总承包施工合同■专业分包施工合同□其它: |
合同类型:■总承包施工合同□专业分包施工合同□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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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格式) 目录 |
八 投标人认为其他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
八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九 投标人认为其他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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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格式) 技术标格式 8 |
技术标格式 8 《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
技术标格式 8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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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技术标格式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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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格式 9 《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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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五、施工人员要求 |
(一)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一)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满足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要求。
注:拟派的所有人员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相关岗位资格证书和近一个月( 2022 年 12 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本项目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相关资料的人员,该人员不作为评审依据。 |
三、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四、本项目已重新生成电子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下载更新版本的电子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随本补充公告发布更新后的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文档供各投标人自行使用。
五、原 招标公告和 招标文件内容、更新后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 年 1 月 29 日
投标人 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黄埔大道西 463 号办公楼装修改造项目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 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 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 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14)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5)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6)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7)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8)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9)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 2019 〕 18 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 2018 〕 14 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 的通知》(穗建规字〔 2020 〕 18 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 2020 〕 37 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 2018 〕 183 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 > 的通知》(穗建筑〔 2018 〕 981 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我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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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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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职称(如有) |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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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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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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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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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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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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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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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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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土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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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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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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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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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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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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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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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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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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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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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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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 、“岗位”要求 (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 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 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工程师(土建)、造价工程师(安装)、装修工程师、机电工程师。 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 2 、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 ( 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 ) 。 3 、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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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资格审查表
工程名称:
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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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审查项目 |
须审查的资料 |
审查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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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
投标人声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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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
营业执照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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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资质符合公告要求 |
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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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符合公告要求 |
使用有效期内的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 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内上传件。 (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再上传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上传件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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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 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 B 证)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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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符合公告要求 |
拟委派技术负责人的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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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3 类) |
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3 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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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符合公告要求 |
投标人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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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投标人声明中签字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与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一致 |
网上 投标登记 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文件中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及投标人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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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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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 |
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企业信用档案的企业和人员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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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 |
投标人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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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 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 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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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 、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 、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汇总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
附件 四 :
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
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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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人 评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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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中工期不能满足完成投标项目工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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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中质量标准不符合招标文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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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文件中没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由委托代理人 签署或盖章 的投标文件中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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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投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为技术标格式 3 、 5 、 6 、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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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人之间存在《广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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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实质性条款响应表中存在无响应或负偏离响应或未提供对应证明资料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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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无《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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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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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 ( 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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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本表使用 GZZB2018-3 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技术标评审中,响应性、承诺性内容不应作为评分因素,可在该表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标准须具备可操作性。
2. 若出现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
3. 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4. 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
附件五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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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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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管理机构 |
14 分 |
项目管理团队配置人员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中的“五、施工人员要求”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的基础上计算以下人员得分: ( 1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 或以上 ) 职称的,得 1 分;取得该职称证书 10 年 ( 或以上 ) 的,再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 2 )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 或以上 ) 职称的,得 1 分;取得该职称证书 10 年 ( 或以上 ) 的,再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 3 )质量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 或以上 ) 职称的,得 1 分;取得该职称证书 10 年 ( 或以上 ) 的,再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 4 )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专业)执业资格,得 1 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 或以上 ) 职称,再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 5 )造价工程师:具有有效期内的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得 1 分,最高得 1 分。 具有有效期内的安装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得 1 分,最高得 1 分。 本点最高得 2 分(土建专业和安装专业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得由同一人兼任)。 ( 6 )装修工程师: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 或以上 ) 职称,每 1 人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 7 )机电工程师: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电气、给排水、暖通等)高级工程师 ( 或以上 ) 职称,每 1 人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项目管理机构得分最高得 14 分。 注:( 1 )拟派的所有人员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相关注册证书扫描件和近一个月( 2022 年 12 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本项目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该评分节点不予评审。 ( 2 )取得职称证的年限以发证时间开始计算(如证书未体现发证时间的,以评审时间开始计算);高级职称证书以地市级(含)以上人社部门核发为准。若非人社部门核发的职称证书,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地市级(含)以上人社部门委托核发机构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证明文件或其他可由该机构核发的政策文件依据,如无证明文件或政策文件,可提供在人社部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登记的信息记录网页及截图。否则,对该职称证书不予认可。注册造价工程师专业以《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中注明的专业为准,若注册证书中未有注明专业的以《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中注明的专业为准,若注册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中都无注明专业的,投标人需提交注册造价工程师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 四库一平台 ) 的从业人员信息查询截图,以查询结果中显示的专业为准。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详见《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三十二条。 ( 3 )上述人员岗位不能相互兼任。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投标人提供的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不一致的,以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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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资信 |
6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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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类似业绩 |
2.5 分 |
( 1 )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且金额大于或等于 2000 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1 )累计完成 7 项以上 ( 含 7 项 ) 的,得 2.5 分; 2 )累计完成 4 ~ 6 项的,得 1.5 分; 3 )累计完成 1 ~ 3 项的,得 0.5 分。 最高得 2.5 分。 注: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相应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为能清晰显示该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页面,即需同时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工程规模”、“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电子材料”等信息的页面)。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投标文件中可不需重复提交相关业绩上传件)。 ( 1 )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 2 )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 3 )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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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工程奖项 |
1.5 分 |
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承建完成过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 1 )获得国家级质量奖项的,每项得 0.3 分; ( 2 )获得省级质量奖项的,每项得 0.2 分; ( 3 )获得市级质量奖项的,每项得 0.1 分; 本项累计最高得 1.5 分。 注:①奖项业绩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②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③国家级质量奖项是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 (原国家优质工程奖银质奖) 。省级、市级工程奖项是指省级、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奖项,奖项不含技术创新 QC 成果、装饰类、安全文明施工类及技术应用类奖项。④同一工程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算其符合要求的最高奖项得分,不重复计分。⑤只计算房屋建筑工程获奖得分,其他非房建项目,如:市政、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等获奖不参与计分; ( 1 )奖项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相应奖项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 ( 网页信息截图须为能清晰显示该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页面,即需同时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电子材料”等信息的页面 ) 。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网页信息截图的奖项业绩不予评审。 ( 2 )奖项业绩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获奖业绩的中标通知书 ( 或免招标证明文件 ) 、施工合同 ( 不含补充合同 ) 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 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上述资料相关信息不一致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获奖业绩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获奖业绩的评审以投标人提供的完整的证明资料为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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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第三方评价 |
1 分 |
投标人自最新评审年度( 2021 年度)往前算获国家相关税务部门评定的最新纳税信用等级情况:( 1 )连续 4 个年度或以上获得“纳税信用 A 级纳税人”称号的,得 1 分;( 2 )连续 3 个年度获得“纳税信用 A 级纳税人”称号的,得 0.5 分;( 3 )连续 2 个年度或以下的获得“纳税信用 A 级纳税人”称号的,得 0.2 分;没有获评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注:( 1 )“纳税信用 A 级纳税人”须包含 2021 年度,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或分公司)。 ( 2 )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http://www.chinatax.gov.cn/ )或下属各省、直辖市税务局网站 “纳税信用 A 级纳税人名单公布栏”查询记录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省级或以上税务局网站查询网页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或未加盖公章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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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工程研发能力 |
1 分 |
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的工程建设类专利: ( 1 )累计获得 15 项以上 ( 不含 15 项 ) 的,得 1 分; ( 2 )累计获得 11 ~ 15 项的,得 0.75 分; ( 3 )累计获得 6 ~ 10 项的,得 0.5 分; ( 4 )累计获得 1 ~ 5 项的,得 0.25 分。 本项最高得 1 分。 注:“专利”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https://www.cnipa.gov.cn/ , “ 政务服务 -- 专利审查信息查询 ” )中可查询的专利为准。投标人须提交可反映企业专利类型为 “ 发明专利 ” 和 “ 实用新型 ” 、专利号的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否则不得分。时间以授权公告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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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2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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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投标人得分为各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附件六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37 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37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2、 招标人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及 37 号文的规定列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中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清单项,具体详见第 5 点“打√”标识。
(1) 投标单位同意建设单位在清单中标识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2) 投标单位对清单中认为需要补充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3) 投标单位不同意建设单位在清单中标识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在备注栏填上相关说明
3、 投标单位应当在投标时根据招标人提供的下述第 5 点清单,在投标施工组织中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4、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中标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5、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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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
建设单位 |
投标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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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坑支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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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挖深度超过 3m (含 3m )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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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 3m ,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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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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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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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5m 及以上,或搭设跨度 10m 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 10kN/m2 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 15kN/m 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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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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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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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 1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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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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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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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脚手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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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搭设高度 24m 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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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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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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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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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高处作业吊篮。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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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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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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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异型脚手架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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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拆除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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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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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暗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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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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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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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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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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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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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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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工挖孔桩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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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水下作业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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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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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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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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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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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基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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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挖深度超过 5m (含 5m )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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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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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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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8m 及以上,或搭设跨度 18m 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 15kN/m2 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 20kN/m 及以上。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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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 7kN 及以上。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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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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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 10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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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起重量 300kN 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 200m 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 200m 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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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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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脚手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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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搭设高度 50m 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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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升高度在 150m 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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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段架体搭设高度 20m 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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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拆除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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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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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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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暗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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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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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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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高度 50m 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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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跨度 36m 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 60m 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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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挖深度 16m 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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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水下作业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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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量 1000kN 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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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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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