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蒲康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二期)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高州市蒲康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二期建设工程设计
- 项目地址: 高州市蒲康工业园
- 范围: 2.1项目名称:高州市蒲康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二期)建设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高州市蒲康工业园 2.3工程概况:高州市蒲康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二期)建设工程现拟建高州市蒲康工业园厂房建设工程地块总建筑面积为51500平方米,其中厂房建筑面积共39000平方米,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用房建筑面积12500平方米 ;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工程投资概算文件的编制、施工图设计等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2-12-2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1-12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高州市蒲康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二期)建设工程设计
标段(包)名称:高州市蒲康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二期)建设工程设计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进场交易编号:2022202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州市蒲康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二期)建设工程设计 已由 高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高发改产业[2022]146号 文批准立项建设。招标人为 高州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债券资金,不足部分财政资金补充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 设计 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高州市蒲康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二期)建设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高州市蒲康工业园
2.3工程概况:高州市蒲康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二期)建设工程现拟建高州市蒲康工业园厂房建设工程地块总建筑面积为51500平方米,其中厂房建筑面积共39000平方米,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用房建筑面积12500平方米。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工程投资概算文件的编制、施工图设计等工作。
2.5设计工期:设计周期为中标人收到招标人发出的设计任务通知起计30 日历天内提交正式的初步设计成果(含项目初步设计图、工程概算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专家评审通过后30 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纸审查。
2.6本项目设计类型为:房屋建筑。
2.7招标控制价:505.04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②有效的营业执照。
3.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不接受其投标。
3.4广东省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显示正常登记。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无需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招标文件于2022年12月22日发出,投标人自行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0900/index)首页“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找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金保证保险保函的,均可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2 投标人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交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 100 元,以及提交相关材料。
5、投标注意事项
5.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办理数字证书登陆进行网上提问,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网站。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对于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存在任何违规或不公平内容,投标人可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5.3 开标时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授权的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委托书和授权公司社保证明)准时参加开标会,且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场做签到工作,开标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则无需提供)、最近三个月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的社保证明和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或投标保证金保证保险保函原件(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形式可不提供保函原件)。
5.4 未中标单位的经济补偿:本项目不设置未中标的投标人的经济补偿,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5 参加开评标活动的相关人员在疫情期间,参加开评标活动的相关人员在疫情期间,投标人须清晰了解茂名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由于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造成投标不成功责任自负。
6、发布公告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和定标时间:
6.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2年12月22日至2023年01月12日;
6.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01月12日08时30分;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2日09时00分;
6.3.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2日09时00分;
地点: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高州市府前路57号)
6.4.本项目不进行考察、答辩或者清标。
6.5.答辩、定标时间:具体时间由招标人另行告知;
地点: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高州市府前路57号)
6.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州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668—6559266
招标代理: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668—2809122
监督部门:高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 话:0668—6666999
高州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2022年12月22日
附件
高州市蒲康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二期)建设工程设计 拒绝投标单位名单(部分)
序号
单位
拒绝投标期
备注
起始日期
截止日期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说明:1.在拒绝投标期内,拒绝上述单位参与 高州市蒲康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二期)建设工程设计 的投标。
2.若上述单位及拒绝期限发生变化的,则以最新书面文件为准。
3.上述单位名单未含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