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城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智慧停车场及配套公共服务区)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汕尾市发布时间:2023-02-24来源: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海丰县城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智慧停车场及配套公共服务区施工监理
  • 项目地址: 海丰县城南部片区
  • 规模: 新建地上式智慧停车场,占地面积3976.86m 2 ,大型车辆停车位176个,小型车辆停车位62个,摩托车停车位60个
  • 范围: 2.1项目名称:海丰县城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智慧停车场及配套公共服务区)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海丰县城南部片区 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新建地上式智慧停车场,占地面积3976.86m 2 ,大型车辆停车位176个,小型车辆停车位62个,摩托车停车位60个 ;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2-25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海丰县城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智慧停车场及配套公共服务区)施工监理

标段(包)名称:海丰县城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智慧停车场及配套公共服务区)施工监理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海丰县城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审〔 2022〕12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海丰县附城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东省天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海丰县城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智慧停车场及配套公共服务区)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海丰县城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智慧停车场及配套公共服务区)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 海丰县城南部片区

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新建地上式智慧停车场,占地面积 3976.86m 2 ,大型车辆停车位 176个,小型车辆停车位62个,摩托车停车位60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建设工程、场地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配电房、垃圾房、水泵房、修车房、服务大楼、1#商业、2#商业、变电站的土建装饰和室内外安装项目。该项目总投资4985.06万元

2.4监理期限:与施工合同工期一致

2.5监理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2.6本项目施工监理费最高上限价: 67.50万

2.7资金来源: 除申请上级专项债券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

2.8 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 同时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的独立法人监理企业 (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副本、 企业资质证书 副本 复印件 );

3.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期内),且 注册证书专业 须同时具备 房屋建筑 工程专业 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身份证 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

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如查询出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潜在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提供网上截图 打印 件)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设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5.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3 02 25 上午 09 00 分开始,自行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 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登记时间内,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持本招标公告附件《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投标人登记表》到达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 [ 海丰县附城镇 324 国道小路陂段南侧(海丰消防大队后面) ] 办理投标文件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投标人注册,具体注册步骤:进入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项目响应方登录注册-企业预注册-注册成功。

6. 答疑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

6.1 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一次性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提出异议的文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 广东省天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的邮箱( 459734713@qq.com ,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 3 03 17 上午 09 00 分至 上午 10 00 分止,递交到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 [ 海丰县附城镇 324 国道小路陂段南侧(海丰消防大队后面) ] 。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3开标时间为 202 3 03 17 上午 10 00 分,开标地点在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 [ 海丰县附城镇 324 国道小路陂段南侧(海丰消防大队后面) ]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海丰县附城镇人民政府

址: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南湖新区

人: 钟国庞

话: 0660-6881808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天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 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 13号之一2503室

人: 陈先生

话: 020-83650516/15099962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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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监理招标文件-定稿.pdf 招标公告-定稿.pdf 1-立项批文.pdf 2-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pdf 招标文件-定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