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梅州市梅县区百千万工程第三批典型镇建设项目监理
- 规模: 建设规模及内容:环境风貌提升约67235平方米,房屋外立面整治约106020平方米,“三线”整治约23920米,“六乱”整治约7650平方米,道路提升约14200平方米,垃圾分类收集点提升14处,并配套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
- 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化管理、组织协调、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以及配合项目移交等监理工作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24
- 开标时间: 2025-09-26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梅州市梅县区“百千万工程”第三批典型镇建设项目
标段(包)名称:梅州市梅县区“百千万工程”第三批典型镇建设项目监理
投资项目名称:梅州市梅县区“百千万工程”第三批典型镇建设项目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1-12441400314886991F-20250829-000003-2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梅州市梅县区“百千万工程”第三批典型镇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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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507-441403-17-01-724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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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梅州市梅县区“百千万工程”第三批典型镇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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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梅州市梅县区“百千万工程”第三批典型镇建设项目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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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梅州市梅县区“百千万工程”第三批典型镇建设项目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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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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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本项目位于梅州市梅县区水车镇、南口镇、石扇镇、松源镇、隆文镇、梅西镇、白渡镇、石坑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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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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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建设规模及内容:环境风貌提升约 67235 平方米,房屋外立面整治约 106020 平方米,“三线”整治约 23920 米,“六乱”整治约 7650 平方米,道路提升约 14200 平方米,垃圾分类收集点提升 14 处,并配套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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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化管理、组织协调、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以及配合项目移交等监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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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服务期限 |
施工准备阶段: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到工程开工之日;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 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4 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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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271.521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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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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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 1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2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 [2022]361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 2021 〕 30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 2022 〕 846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 2023 〕 116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 2023 〕 820 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 、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建设部 2006 年 4 月 1 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 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 ,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4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 2015 〕 52 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 、信誉要求:自 2025 年 2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 2013 】 54 号)执行。(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6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7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且必须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具体以签订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的内容进行认定)。 注: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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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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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 平 台 网 址 ( https://ygp.gdz 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1400/inde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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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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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 年 9 月 24 日 18 时 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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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 年 9 月 26 日 8 时 30 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1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 8:30 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 32 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 8:30 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 32 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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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5 年 9 月 26 日 08 时 30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 32 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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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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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梅州市梅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宪梓南路 3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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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电话 |
0753-25898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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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梅州市梅江区江南新中三队(裕安路 5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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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侯工 |
联系电话 |
0753-23908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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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梅州市梅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3-25878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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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投标邀请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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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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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
梅州市梅县区“百千万工程”第三批典型镇建设项目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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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 至 2025 年 9 月 24 日 18 : 00 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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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纸质保函)提交截止时间 |
2025 年 9 月 26 日 9:30 时 前 (以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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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 )提交截止时间 |
2025 年 9 月 26 日 8:30 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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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
2025 年 9 月 16 日 8:30 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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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2025 年 9 月 26 日 8:30 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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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标 时 间 |
2025 年 9 月 26 日 8:30 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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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任选其一) |
在线解密时间: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 60 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投标人代表现场解密时间: 2025 年 9 月 26 日 8:45 时至 9:30 时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