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科潮路弘德北路至禅港路湖翠二路科潮路至绿荫路绿荫湖翠二路建设工程监理
- 项目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
- 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 2.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包含三条道路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3-1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4-04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科潮路(弘德北路至禅港路)、湖翠二路(科潮路至绿荫路)、绿荫路(弘德北路至湖翠二路)建设工程
标段(包)名称:科潮路(弘德北路至禅港路)、湖翠二路(科潮路至绿荫路)、绿荫路(弘德北路至湖翠二路)建设工程监理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科潮路(弘德北路至禅港路)、湖翠二路(科潮路至绿荫路)、绿荫路(弘德北路至湖翠二路)建设工程
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禅发改投审〔
2022〕4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禅城水乡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
项目
科潮路(弘德北路至禅港路)、湖翠二路(科潮路至绿荫路)、绿荫路(弘德北路至湖翠二路)建设工程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
禅政数监管〔
2023〕4号
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
南庄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工程包含三条道路。其中,科潮路路线西起弘德北路,东至湖翠二路,长约
380米,红线宽度36米,双向4车道,设计车速60/km;湖翠二路路线南起科潮路、北至绿荫路,长约593米,红线宽度20米,双向2车道,设计车速30km/h;绿荫路路线西起弘德北路、东至湖翠二路,长约532米,红线宽度20米,双向4车道,设计车速30km/h。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管线、排水、照明、交通、景观绿化等。本项目
概算审核
总投
资约
11887.20
万元
,其中建安费约
9858.79
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
1378
日历天
(
暂定
)
,
其中
包括:施工阶段(
开工至竣工验收
)
648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
730
日历天
。
实
际监理服务期从签订本项目监理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
质量保修
期结束且完成结算审核之日止。若暂定监理服务期
暂定时间
到后,本工程项目还进行施工或已验收正进行结算或
质量保修
期内的,监理服务期将自行延长,但监理费用不作增补。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159453.00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监理服务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为准,包括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
、验收阶段、结算阶段
(包括但不限于验收、整改、工程移交等)
、
缺陷责任期及
质量保修
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
2.6 承包方式:
☑
固定
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
包干
□固定
总价包干
□
其他承包方式:
2.7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
监理
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
市政公用
工程监理
甲
级
资质。
[注:以上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
4
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
佛山市
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
(
资质类别
:监理类企业)
。
4.
4
.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
4
.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
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须具有
中
级(或以上级)职称,
且
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
锁定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
5
.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4.5.4 需提供
投标
人近期(
扣除发布
招标
公告当月往前顺
推
6
个月
,
即
202
2
年
9
月至
202
3
年
2
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
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
政务
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
3
年
3
月
1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40
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
3
年
4
月
4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
3
年
4
月
4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
投标文件
通过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成功
上传
,开标地点:
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禅城
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
131 号 B1 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
)
。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
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
.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禅城水乡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禅城区南庄镇弘德路
6号
联
系
人
:
郭工
电
话:
0757-82526693
传
真:
/
电子
邮件:
/
招标
代理机构: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
121号东建大厦27楼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
黄工
电
话:
0757-82258808
传
真:
0757-
82132609
电子
邮件:
jianyudail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