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海丰县城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北三环莲花立交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海丰县莲花大道和北三环交叉口
- 规模: 以莲花大道主线以高架桥形式上跨北三环,改造全长1270m,其中桥梁全长约600m,挡墙段约250m,新建车行道面积约45158m2,新建人行道面积约13029m2,桥梁面积约11100m2,新建雨水管道约2800m,新建污水管道约1400m,管线迁改约5300m(迁改管线包括给水、电力、燃气和通信
- 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海丰县莲花大道和北三环交叉口 ;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 ; 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地形测绘),以及配合业主从工程实施到竣工验收进行全过程服务,按国家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执行,由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的勘察设计及现场服务工作 ; 2.5、计划工期:勘察设计总工期为85个日历天(其中:工程勘察15日历天、工程设计70日历天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5-1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5-29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海丰县城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北三环莲花立交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海丰县城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北三环莲花立交工程)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海丰县城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北三环莲花立交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海丰县城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北三环莲花立交工程)勘察设计 已由 海丰县发改局 以 海发改【 20 22 】 67 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海丰县 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 源 除申请专项债券外,不足部分由 县财政统筹 解决 ,招标人为 海丰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建设地点: 海丰县莲花大道和北三环交叉口 。
2.2、建设规模: 以莲花大道主线以高架桥形式上跨北三环,改造全长 1270m,其中桥梁全长约600m,挡墙段约250m,新建车行道面积约45158m2,新建人行道面积约13029m2,桥梁面积约11100m2,新建雨水管道约2800m,新建污水管道约1400m,管线迁改约5300m(迁改管线包括给水、电力、燃气和通信)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 交通工程、给 排水工程、 绿化 工程、照明工程等。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为 58015.55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29887.58 万元 ,勘察设计费915万元 (最终以 县 财政部门审核为准)。
2.3、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地形测绘),以及配合业主从工程实施到竣工验收进行全过程服务,按国家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执行,由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的勘察设计及现场服务工作。
2.4、招标控制价: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勘察设计费) 为 915万 元 (最终以 县 财政部门审核为准) ,其中: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 为 190万 元,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 为 725万 元 (初步设计费占设计费的40%,施工图设计费占设计费的60%) 。各投标人的的投标报价 高于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范围者作废标处理。
2.5、计划工期: 勘察设计总工期为 85 个日历天 (其中:工程勘察 15日历天、工程设计 70 日历天)。
2.6、质量要求:
( 1)工程勘察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勘察规范、规程的要求,且 符合国家规定的勘察深度要求 。
( 2)工程设计质量要求: 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国家规定的设计规范、规程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且设计文件应当 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注明工程使用年限。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 1)工程设计资质和(2)工程勘察资质 的独立法人企业, 或分别具备下列资质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
( 1)工程设计资质: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 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和市政行业(桥梁工程) 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 专业设计 乙 级资质, 或 市政行业( 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 行业 设计甲级资质 , 或 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 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 2)工程勘察资质: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 勘察 )甲级 资质 和 工程勘察专业类 (工程 测量 ) 乙 级 或以上 资质 , 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
3.2财务要求:/。
3.3业绩要求:/。
3. 4 信誉要求: 投标人 (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 未被列入 “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失信被执行人 ”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单位查询网页截图)。
3. 5 项目负责人 (兼设计负责人) 的资格要求: 拟派本工程 项目负责人 具有 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或 路桥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以上( 含高级 )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
3. 6 勘察 负责人的资格 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或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证书;
3. 7 其他要求:
(1) 本项目所要求人员必须一人一岗(若同一单位具有多项资质出现一人多证的只按一人计) , 不得兼职 (除项目负责人外) ; 同时应附职称证或(和)注册执业证或(和)岗位资格书、 身份证、 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 3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或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官网能够直接通过网址或扫码查询打印的证书信息打印件。
(2) 以上各项要求人员的专业要求以职称资格证书(注册执业证书)的专业为准,若职称资格证书(注册执业证书)无专业的则以其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需另外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
3.8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 3)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只接受最多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须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
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 《招标日程安排表》 从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或通过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 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 >办事指引>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
6.1、答疑时间: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一次性提出 ,逾期不再受理, 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或提出澄清的文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汕尾公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的邮箱( 1209919166 @ qq .com) , 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6.2、 网上投标递交时间 : 投标人 应按照 《招标日程安排表》 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 ,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具体系统 投标操作指南 详见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 >办事指引> 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 投标人需先办理 GDCA数字证书 及 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 ,相关 数字证书 办理指南详见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 >办事指引>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指引 ,咨询及联系电话: 0660-3826991 。
6.3、 电子文件 U 盘 的 递交时间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凭证,将电子文件 U盘(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招标日程安排表》指定的开标地点,逾期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电子文件U盘(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受理其投标。
6. 4 、 开标时间和地点 :按照 《招标日程安排表》 的规定时间 和地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上发布。
8.招标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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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海丰县城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北三环莲花立交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编号 |
HFJG2023-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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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 年 5 月 19 日 9 时 00 分 |
投标人网上提问截止时间 |
2023 年 5 月 29 日 0 时 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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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投标开始时间 |
2023 年 5 月 19 日 9 时 00 分 |
网上投标截止时间 |
2023 年 6 月 9 日 10 时 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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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文件 U 盘递交时间 |
2023 年 6 月 9 日 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6 月 9 日 10 时 00 分 |
电子文件 U 盘递交地点 |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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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3 年 6 月 9 日 10 时 00 分 |
开标地点 |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开标室 |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海丰县 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汕尾公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海丰县城红城大道西交通运输局综合大楼 地址: 海丰县附城镇联河小区富城花园第二栋B型12号
邮编: 5164 00 邮编: 516400
联系人: 苏 先生 联系人: 黎 工
电话: 0660-66 22202 电 话: 0660- 6998688
传真: / 传真: 0660- 6997688
202 3 年 5 月 18 日
联合体协议书
(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勘察、设计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设计单位)为 (联合体名称)的 牵头人 。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