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公共卫生防控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大井镇中心卫生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及传染科楼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茂名市发布时间:2023-03-15来源: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高州市公共卫生防控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大井镇中心卫生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及传染科楼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高州市大井镇中心卫生院
  • 范围: 2.1项目名称:高州市公共卫生防控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大井镇中心卫生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及传染科楼 2.2建设地点:高州市大井镇中心卫生院 2.3工程概况:大井镇中心卫生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及传染科楼建筑面积16333平方米,拟新建一栋11层的门诊住院综合楼,占地面积约1819.3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5511平方米;新建一栋5层的传染科楼,占地面积约218.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40平方米;该项目计划投资9329.45万元 ; 本项目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工作:工程勘察(必须满足方案设计、施工设计及指导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3-1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4-07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高州市公共卫生防控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大井镇中心卫生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及传染科楼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高州市公共卫生防控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大井镇中心卫生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及传染科楼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进场编号:20232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州市公共卫生防控能力提升项目 (一期) 已由 高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高发改 规划 [202 2 ] 1 2号 文批准立项建设。招标人为 高州市大井镇中心卫生院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资金及债券,不足部分自筹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 勘察 设计 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高州市公共卫生防控能力提升项目 (一期)-大井镇中心卫生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及传染科楼

2.2 建设地点:高州市大井镇中心卫生院

2.3 工程概况: 大井镇中心卫生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及传染科楼建筑面积 16333 平方米 拟新建一栋 11层的门诊住院综合楼,占地面积约1819.3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5511平方米;新建一栋5层的传染科楼,占地面积约218.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40平方米; 该项目 计划投资 9329.45 万元 。(最终数据以投审中心审核的项目概算审核报告为准)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工作:工程勘察(必须满足方案设计、施工设计及指导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地质、详勘及地下综合管线勘察、超前钻(如果有)等工作。按相关要求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水电,包通过建设等主管部门组织的勘察报告审查,包配合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包验收以及其他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2)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深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修改初步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机电设备采购配合及设计联络、施工配合等全阶段工作;全过程设计服务、现场技术指导、监督及协调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报建、方案审查、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及备案(含绿建节能)等报批报建工作。配合项目竣工图签审(技术审核及加盖技术审核章);配合完成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和总体竣工验收等工作。在报建过程中需要提供设计成果文件或设计中间资料的电子文档的,中标设计单位应无偿提供,交至政府有关部门的报建图纸文件需按该部门的具体要求进行提供。各阶段的汇报文件和送审文件晒制费用包含在设计费中,不再单独计取。

2.5 勘察设计 工期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收到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30 日历天内提交整体勘察成果文件但不能影响项目的设计进度。

设计工期 :合同签订后 25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经招标人和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 25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批准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6 本项目设计类型为: 建筑工程

2.7招标控制价: 323.87万 元, 其中,设计费: 240.3万 元,勘察费: 83.57万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1)和(2)资质证书及有效的营业执照:(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3)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册有效期内)。

3.3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不接受其投标。

3 .4广东省外企业须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录入信息并显示正常登记

3. 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两个,须由一家勘察单位和一家设计 单位组成联合体,且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无需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招标文件于 2023 3 15 发出, 投标人自行登录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900/index) 首页 “建设工程 - 招标公告 ”找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及缴纳投标保证金或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金保证保险保函 ,均可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2 投标人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交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 1 00 元,以及提交相关材料。

5 、投标注意事项

5.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办理数字证书登陆进行网上提问,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 站。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 对于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存在任何违规或不公平内容,投标人可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5.3 开标时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的指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会,且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场做签到工作 , 开标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则无需提供) 和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或投标保证金保证保险保函原件(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转账形式可不提供保函原件)。

5.4 未中标单位的经济补偿 : 本项目不设置未中标的投标人的经济补偿,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发布公告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和定标时间:

6.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23 3 15 日至 2023 4 7 日;

6.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23 4 7 8 30 分;

截止时间 202 3 4 7 9 00 分;

6.3.开标时间: 2023 4 7 9 00 分;

地点: 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高州市府前路 57号,即建行高州支行四楼)

6.5.定标时间: / / / 日;

地点:具体地点由招标人自行公告或告知。

6.6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高州市大井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 廖先生

联系电话: 0668-6286953

招标代理:广东泓邦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毛小姐

联系电话 0668-2298872

监督部门: 高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话: 0668-6666999

招标人: 高州市大井镇中心卫生院

2023 3 15

相关附件

大井卫生院勘察设计代理合同.pdf 大井卫生院蓝图.pdf 投标文件格式.docx 高州市公共卫生防控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大井镇中心卫生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及传染科楼(3.15稿).pdf 招标公告盖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