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山汽车电子标准厂房项目”监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 编号:01
- 项目名称: 关于台山汽车电子标准厂房项目监理的修改通知编号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台山汽车电子标准厂房项目监理
标段(包)名称:台山汽车电子标准厂房项目监理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关于“
台山汽车电子标准厂房项目
”
监理招标文件
的
澄清修改
通知
编号:0
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2023年12月21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台山汽车电子标准厂房项目”监理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修改:
1、
原招标文件P93页:
9.投标函
致:
(招标人)
:
1.根据你方提供的
(工程名称)
的工程监理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了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要求、条款、规定和规范后,我方愿以监理费下浮率为
大写: 小写:
,下浮后计算的投标报价为
大写: 小写:
的报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承担该工程的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和相关专业技术咨询服务的监理任务,严格执行投标期间所承诺的责任和义务。
2.监理服务期: ;监理目标 ;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注册证书号: 。
3. 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及有关附件。
4.一旦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与招标人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成立工程项目监理部,按投标文件拟定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实施监理合同。
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7.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
8.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中“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现修改为:
9.投标函
致:
(招标人)
1.根据你方提供的
台山汽车电子标准厂房项目
的工程监理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了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要求、条款、规定和规范后,我方愿以监理费下浮率为
大写: 小写:
,下浮后计算的投标报价为
大写: 小写:
的报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承担该工程的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和相关专业技术咨询服务的监理任务,严格执行投标期间所承诺的责任和义务。
2.监理服务期: ;监理目标 ;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注册号: ;证书编号: 。
3. 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及有关附件。
4.一旦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与招标人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成立工程项目监理部,按投标文件拟定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实施监理合同。
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7.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
8.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中“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2、
其他内容不变
。
招 标 人:台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深圳锦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12月26日
本次澄清修改通知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网站上发布。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内容为准,可点击http://zbtb.gd.gov.cn/#/index查看。
| 日期:2023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