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海中学高中部扩建综合楼项目勘察设计
- 项目名称: 广州市南海中学高中部扩建综合楼项目勘察设计
- 规模: 拆除现状食堂和临时建筑,新建一栋包含食堂、学生宿舍和教职工休息室的综合楼,其中地下一层,地上8层,总建筑面积约8974平方米,具体包括拆除工程、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和安装工程等
- 范围: 根据基础资料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范围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7-1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8-06
- 开标时间: 2024-08-06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海中学高中部扩建综合楼项目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广州市南海中学高中部扩建综合楼项目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广州市南海中学高中部扩建综合楼项目勘察设计
| 投资项目代码 | 2307-440103-04-01-647085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市南海中学高中部扩建综合楼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南海中学高中部扩建综合楼项目勘察设计 |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南海中学高中部扩建综合楼项目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荔湾区富力路56号南海中学高中部校园内。 |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拆除现状食堂和临时建筑,新建一栋包含食堂、学生宿舍和教职工休息室的综合楼,其中地下一层,地上8层,总建筑面积约8974平方米,具体包括拆除工程、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和安装工程等。 | ||
| 招标内容 | 根据基础资料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范围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 | ||
| 工期(交货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87.45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资质证书: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相应的勘察资质和设计资质要求。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2)申请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申请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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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7月17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8月6日 10时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8月6日 10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
| 开标时间 | 2024年8月6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1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 招标人 |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020-8180501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方工 | 联系电话 | 13719233735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81561896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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