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公共实训基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梅州市发布时间:2023-07-14来源: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五华县公共实训基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规模: 项目建筑总面积为938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389平方米,新建2栋实训楼,地上六层,1栋教研室,地上三层;地下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总车位数45个和相应的配套附属设施等
  • 范围: 2.1工程规模及内容:项目建筑总面积为938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389平方米,新建2栋实训楼,地上六层,1栋教研室,地上三层;地下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总车位数45个和相应的配套附属设施等 ;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接受并配合招标人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配合招标人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等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8-02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五华县公共实训基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五华县公共实训基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五华县公共实训基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五华县公共实训基地项目 已由 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华发改投审【 2022】627号文、华发改投审【 2023 242 号文 批准建设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2211-441424-04-01-372680 ,建设单位为 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标人为 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设资金为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统筹解决 为尽快实施该项目建设,现对该项目进行 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筑总面积为 938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389 平方米,新建2栋实训楼,地上六层,1栋教研室,地上三层;地下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总车位数45个和相应的配套附属设施等

2.2 招标范围: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 、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接受并配合招标人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配合招标人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等。

2.3 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 38838600.00 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38166800.00 (含预备费 2061300.00 ) 设计费: 671800.00

2.4 工程地点: 五华县水寨镇环城大道旁。

2.5 计划 工期: 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24 个月(具体项目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6 承包方式: 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同时具备以下( 1)、(2)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或由分别具备以下(1)、(2)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最多由2家企业组成)

1)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 乙级 (或以上) 资质 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 乙级 (或以上) 的工程设计资质

2)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 [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 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项 目总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或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 具有在有效期内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工作(提供承诺书);

3.3 专职安全员( 1 ),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3. 4 拟投入项目架构的主要人员要求:另配备施工员 1名、质检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且具相关岗位证书。

备注:上述拟派人员均 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 ,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都应具有 相关证书、 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并提供在本单位连续三个月(扣除开标当月往前顺推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凭证(需由社保管理部门盖章或电子印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有效的返聘合同。

3. 5 投标人 (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在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 “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并按该平台的办事指南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 及人员 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打印网页,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 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打印网页,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 6 信誉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 (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 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及不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良行为处罚期限内。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3. 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 7 .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 2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施工方为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 7 .2联合体的资质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认定。

4. 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网上邀请 (招标文件获取) 截止时间

本工程网上邀请 (资格后审) :(提示:本项目在新的网上交易系统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请留意正确登录路径) 网上邀请 (招标文件获取) 截止时间:2023年 8 2 18:00 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网上下载: (提示:本项目在新的网上交易系统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 ,网上邀请 (招标文件获取) 截止时间:2023年 8 2 18:00时。

6.2 潜在投标人可登陆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ygp.gdzwfw.gov.cn/#/441400/index (梅州) 或访问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ygp.gdzwfw.gov.cn/#/44/index (切换城市为梅州) 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参与公共资源交易业务。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任选其一)

7.1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 ,于2023 年 8 4 8:30 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7.2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3年 8 4 8:30 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8、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

10 其他事项

机构名称: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单位)、 梅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初步设计单位)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 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点: 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沿江中路 38号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753-4430298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广东创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宋工 联系电话: 0753-2288865

办公地点: 梅州市梅江区梅江二路 32号益民大厦五楼

日期: 202 3 07 14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五华县公共实训基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网上邀请 ( 招标文件获取 ) 截止时间

发招 公告之日起至 2023 8 2 18:00 时止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投

标保证保险)提交截止时间

2 023 8 4 8:45-10:00 时(以现 场递交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

提交截止时间

2 023 8 4 8:30 时止

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2 023 7 25 18:00 时止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 023 8 4 08:30 时止

开标时间

2 023 8 4 08: 30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 任选其一 )

在线解密时间: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 60分钟内 ( 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 。

投标人代表现场解密时间: 2 023 8 4 08:45 时至10:00 时止

附件 1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五华县公共实训基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方。

2. 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方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方名称) 承担 工作; (成员名称) 承担 工作; (成员名称) 承担 工作。

6. 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7.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1: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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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相应 内容和 盖章的位置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调整

相关附件

020五华县公共实训基地项目招标文件(正稿7.1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