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信安东路规划路至联河路道路工程
- 项目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信安东路
- 规模: 本项目位于大沥镇,西起规划路,北至联河路
- 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信安东路(规划路至联河路 ; 信安东路(规划路至联河路)道路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5-1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6-09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信安东路(规划路至联河路)道路工程
标段(包)名称:信安东路(规划路至联河路)道路工程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信安东路(规划路至联河路)道路工程
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发改资沥字投审〔
2023〕19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项目
信安东路(规划路至联河路)道路工程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发改资沥字投审〔
2023〕19号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施工
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信安东路(规划路至联河路)
。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大沥镇,西起规划路,北至联河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道路设计时速为
40km/h
,采用双向四车道布置。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子项。
2.3
计划工期:
450
日历天
,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并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竣(交)工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15481360.56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
信安东路(规划路至联河路)道路工程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
15481360.56
元
。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重要事项:根据区、镇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以促进后期管养水平的要求,工程质保期内的质量由招标人与大沥镇市政办共同监管,质保合格方能支付质量保证金。
★重要事项:根据区、镇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考核评比的要求,工程施工期间和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必须按照《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城市管理职能部门考评标准》(详见合同附件)接受镇城管办考评,若出现扣分情况,且累计扣分每满1分则处罚一万元(处罚金无上限,在工程结算造价中扣取)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工程施工期间和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执行《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区重点建筑项目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工[2016]76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南建设[2016]123号)、关于印发《南海区工地围挡(墙)公益广告规范指引》的通知(南宣字〔2020〕22号)等规定的标准要求。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
“
资格后审
”
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或以上资质。
4.2.
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
4.5.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 C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
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
,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
扣除发布
招标
公告当月往前顺
推
6
个月
)
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
工程
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
工程
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
工程
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4.7.1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证)》
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
C3
)》
(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7.2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4
.7.3
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
“
处罚
”
,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
“
处罚
”
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
“
骗取中标
”
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
“
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
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
“
重大
”
工程质量问题或
“
重大
”
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
“
重大
”
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
“
最近三年
”
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
/
投标邀请书
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
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
2019
〕
1
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
2022
〕
14
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
2
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
3
年
5
月
18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网站
“
交易指南
”
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
http://ggzy.foshan.gov.cn
,业务咨询电话:
0757-83990765
、
0757-83991581
。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
PDF
和
WORD
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
PDF
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309627.21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采用现金或投标
担保
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
3
年
6
月
9
日
9
时
30
分
。
7.1.2
开标时间
:
202
3
年
6
月
9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成功上传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
开标三室210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8
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
2
层
)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
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
(1)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
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
60
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
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2)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
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
3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以及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的为准。
9.
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
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同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振兴路
54号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5层501
|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疏港路
28
号富罗恩斯广场
25
座
109
室之二
|
|
邮
编:
528200
|
邮
编:
528200
|
|
联
系
人:
黄小姐
|
联
系
人:
劳先生
|
|
联系方式:
0757-85526842
|
电
话:
0757-83805703
|
|
|
传
真:
0757-83805703
|
|
|
电子邮箱:
gdtdzb666@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