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罗湖区小区正本清源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批二阶段工程监理
- 范围: 给水排水安装工程; 计划总投资:13582.65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罗湖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3-10-0100:00:00.0至2024-12-3100:00:00.0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无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概况: 项目名称:罗湖区小区正本清源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批)二阶段 项目编号:2306-440303-04-01-680324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罗湖区小区正本清源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批)二阶段工程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2306-440303-04-01-680324001 工程类型:监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罗湖区小区正本清源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批)二阶段工程监理;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9-2309:00至2023-10-07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9-2609: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9-2709: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1、本项目不要求编制技术标,根据深府73号文规定,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2、招标代理机构监督举报电话:0755-22965602、0755-8666047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0-07
- 开标时间: 2023-10-12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罗湖区小区正本清源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批)二阶段工程监理
标段(包)名称:罗湖区小区正本清源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批)二阶段工程监理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罗湖区小区正本清源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批)二阶段 项目编号:2306-440303-04-01-680324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罗湖区小区正本清源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批)二阶段工程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2306-440303-04-01-680324001 工程类型:监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罗湖区小区正本清源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批)二阶段工程监理;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9-23 09:00 至 2023-10-07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9-26 09: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9-27 09: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1、本项目不要求编制技术标,根据深府73号文规定,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招标代理机构监督举报电话:0755-22965602、0755-86660475。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 经办人:刘九兰 办公电话:13925203095 传真: 手机号码:13925203095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新园路55号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王成铭 办公电话:18926525191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306-440303-04-01-680324001001 标段名称:罗湖区小区正本清源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批)二阶段工程监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10-07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199.51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给水排水安装工程; 计划总投资:13582.65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罗湖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3-10-01 00:00:00.0 至 2024-12-31 00:00:00.0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无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申请人项目总监必须具备最低资质等级:有 项目总监专业要求: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项目总监是否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是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设函》,列入黑名单的监理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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