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2.0项目(第二批﹚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珠海市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2.0项目第二批﹚第一标段
- 规模: 珠海市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2.0项目(第二批),建设内容包括正本清源和排洪渠工程。其中1标为上、下北村雨污分流工程:共新建D200~D600污水管道5793m,新建雨水边沟2020m;罗幸村雨污分流工程:共新建D200~D300污水管道3555m,新建雨水边沟122m
- 范围: 珠海市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2.0项目(第二批),建设内容包括正本清源和排洪渠工程。其中1标为上、下北村雨污分流工程:共新建D200~D600污水管道5793m,新建雨水边沟2020m;罗幸村雨污分流工程:共新建D200~D300污水管道3555m,新建雨水边沟122m。)。其他事项:本项目是否属于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型建设工程:□是/■否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2-04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珠海市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2.0项目(第二批﹚第一标段
标段(包)名称:珠海市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2.0项目(第二批﹚第一标段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投资项目代码 | 2310-440400-04-01-414159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珠海市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2.0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珠海市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2.0项目(第二批﹚第一标段 | |||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 标段(包)名称 | 珠海市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2.0项目(第二批﹚第一标段 | |||
| 工期(交货期) | 按招标文件详细工期约定执行 | |||
| 最高投标限价 | 16910051.26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 ]总承包[ 三 ]级或以上资质(内地投标人)。□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专业承包[ ]级或以上资质(内地投标人)。或□具有珠海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香港/澳门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备案认可书,备案业务范围为[ ](港澳投标人适用)。
□投标人业绩资格要求:[ ]。
■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内地投标人适用)。
■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内地投标人适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内地投标人适用)。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具有独立的资质(内地投标人适用)。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或□具有珠海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专业人士执业资格备案认可书,备案业务范围为注册建造师(香港专业人士适用)。或□具有[ ]业绩(澳门专业人士适用)。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业绩资格要求(澳门企业适用):[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允许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 ]家。联合体主办方应为具有[ ]资质的一方。
■其它事项:[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空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注: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是指不具备有出资关系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社保参保单位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人分支机构,若无法提供项目负责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一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社保缴纳单位与聘用单位(注册单位)不一致或依法不缴纳社保,可按照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投标企业须具有以下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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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珠海市高新区 | |||
| 资金来源 | 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政府投资:100% |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珠海市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2.0项目(第二批),建设内容包括正本清源和排洪渠工程。其中1标为上、下北村雨污分流工程:共新建D200~D600污水管道5793m,新建雨水边沟2020m; 罗幸村雨污分流工程:共新建D200~D300污水管道3555m,新建雨水边沟122m。 | |||
| 招标内容 | [珠海市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2.0项目(第二批),建设内容包括正本清源和排洪渠工程。其中1标为上、下北村雨污分流工程:共新建D200~D600污水管道5793m,新建雨水边沟2020m; 罗幸村雨污分流工程:共新建D200~D300污水管道3555m,新建雨水边沟122m。]。 其他事项:本项目是否属于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型建设工程:□是/■否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珠海市)(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 |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公告发布之日起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12-04 09:30:00 | |
|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12-04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登录粤公平(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跳转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后投标 |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04日 09时30分00 | 开标地点 | 一号开标室(市中心2楼) |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珠海市) | |||
| 招标人 | 珠海交通集团路桥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珠海市南湾北路1号 | |
| 招标人联系人 | 郑耿林 | 联系电话 | 0756-8305779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中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98号发泉大厦207室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李斌 | 联系电话 | 13544938275 | |
| 招标监督机构 |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6-2538803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
| 交易中心地址 |
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 0756-2538181、0756-2538002
西部中心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市民服务中心C2栋2楼
联系电话:0756-7260605
备注:议程安排的地点栏中有“市中心”字样是指市中心,有“西部”字样是指西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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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程安排
| 序号 | 名称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地点 | 备注 |
|---|---|---|---|---|---|
| 1 | 招标文件下载 | 2023-11-11 09:00 | 登录粤公平(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跳转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后免费下载 | ||
| 2 | 勘察现场 | 招标人安排 | 投标人自行安排勘察项目现场 | ||
| 3 | 提出疑问 | 2023-11-24 18:00 | 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 | 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10日前提出疑问 | |
| 4 | 答疑发布 | 2023-11-27 18:00 | 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 | 答疑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7日前发出 | |
| 5 | 递交投标保证金 | 2023-12-04 09:30 | |||
| 6 | 递交投标文件 | 2023-12-04 09:30 | 登录粤公平(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跳转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后投标 | ||
| 7 | 开标 | 2023-12-04 09:30 | 一号开标室(市中心2楼) | ||
| 8 | 资格审查 | 2023-12-04 10:30 | 五号评标室(市中心2楼) | 资格审查结果、同类工程业绩信息在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 | |
| 9 | 评委抽取时间 | 2023-12-04 14:30 | |||
| 10 | 评标 | 2023-12-05 09:30 | 五号评标室(市中心2楼) | 评标报告在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 | |
| 11 | 定标 | 2023-12-08 15:00 | 五号评标室(市中心2楼) | 评标结束与定标开始时间相隔不少于两个工作日 | |
| 12 | 中标公示 | 2023-12-13 | 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 | 中标结果在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