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会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一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沙岗地块生活污水处理及信号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的修改通知001
- 项目名称: 关于新会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一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沙岗地块生活污水处理及信号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的修改通知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新会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一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沙岗地块生活污水处理及信号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新会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一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沙岗地块生活污水处理及信号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关于“
新会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一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沙岗地块生活污水处理及信号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的修改通知001
各投标人:
一、现对招标文件内容作出以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二章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1条款:“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专家
5
人;”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项目经理
(14分)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任一方)拟派项目经理:
(1)同时具备两个或以上专业(专业包含道路、桥梁、给排水)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0分;具备一个专业(专业包含道路、桥梁、给排水)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5分。
(2)近 5 年内获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奖项每项得2分,获市级科学技术奖项每项得1分,此项最多的4分。
以上各项合计最多得14分。
注:(提供职称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所提供的投入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以提供
所在
投标
单位
的养老保险证明为准)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修改为:
负责人综合能力
(14分)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任一方)拟派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1)同时具备两个或以上专业(专业包含道路、桥梁、给排水、水利水电、土地规划)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0分;具备一个专业(专业包含道路、桥梁、给排水、水利水电、土地规划)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5分。
(2)近 5 年内获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奖项每项得2分,获市级科学技术奖项每项得1分,此项最多的4分。
以上各项合计最多得14分。
注:(提供职称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所提供的投入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以提供
所在
投标
单位
的养老保险证明为准)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江门市新会江睦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通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2月24日
| 日期:2023年0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