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会区看守所和执法办案中心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澄清通知
- 项目名称: 关于新会区看守所和执法办案中心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新会区看守所和执法办案中心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新会区看守所和执法办案中心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关于“新会区看守所和执法办案中心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澄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在对“
新会区看守所和执法办案中心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如下:
一、
原招标文件第26页《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1.1 投标人应正确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即每一份文件使用一个密封袋包装,共伍个密封袋),每一本分别包装的文件,由投标人自行采用结实的档案袋进行密封包装(封口处采用封条密封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正确在包封袋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另外,投标文件内容摘录电子版,采用壹个密封袋密封包装,投标文件电子版,采用壹个密封袋密封包装。
更正为:
“4.1.1 投标人应正确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即每一份文件使用一个密封袋包装),每一本分别包装的文件,由投标人自行采用结实的档案袋进行密封包装(封口处采用封条密封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正确在包封袋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另外,投标文件内容摘录电子版,采用壹个密封袋密封包装,投标文件电子版,采用壹个密封袋密封包装。”
二、
招标文件中如涉及上述澄清内容的地方相应更正,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建设单位)
江门市新会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代建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7日
| 日期:2024年05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