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狮山镇分布式生态活水项目(二期)

佛山市发布时间:2024-11-25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狮山镇分布式生态活水项目二期
  • 规模: 1.项目建设规模:在官窑片群岗建设一套6000立方米/天的生态式污水处理装。具体内容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2.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包干3.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在官窑片群岗建设一套6000立方米/天的生态式污水处理装。具体内容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 范围: 本招标项目建设内容分为1部分:在官窑片群岗建设一套6000立方米/天的生态式污水处理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排水工程、结构工程、道路工程、安装工程、配电工程、设备及安装等。具体内容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1-2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2-16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狮山镇分布式生态活水项目(二期)

标段(包)名称: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狮山镇分布式生态活水项目(二期)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standalone="no"?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0 Transitional//EN" "http://www.w3.org/TR/xhtml1/DTD/xhtml1-transitional.dtd"

投资项目代码

2019-440605-77-01-054983

招标条件

1. 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南发改资〔2019〕129 号文 批准(备案)建设。

2.本招标项目 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狮山镇分布式生态活水项目(二期)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南发改资〔2019〕129 号文 核准(适用于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投资项目名称

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狮山镇分布式生态活水项目(二期)

标段(包)名称

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狮山镇分布式生态活水项目(二期)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A02-440605-2024-0012-08-01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片群岗。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资金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1.项目建设规模: 在官窑片群岗建设一套6000立方米/天的生态式污水处理装。具体内容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2.承包方式: 固定综合单价包干

3.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在官窑片群岗建设一套6000立方米/天的生态式污水处理装。具体内容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内容

本招标项目建设内容分为 1 部分: 在官窑片群岗建设一套6000立方米/天的生态式污水处理装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排水工程、结构工程、道路工程、安装工程、配电工程、设备及安装等。具体内容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期(交货期)

15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通知或开工令为准。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10,434,159.68元

投标保证金

208,683.19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www.gdcic.net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 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2如投标人已在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即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

登记,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6.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

记手续。

6.4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5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4年 5 月至 2024 年 10 )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7.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7.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8.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 1项合同金额834万元或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施工业绩。 注: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1.一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注册有效期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广东省外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当地政策文件办理注册并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

2.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关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3.“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

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

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

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

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

范畴。

5.“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

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

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

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 11 26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 12 16

9 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 12 16

9 30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开标时间

2024 12 16

9 30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206-4( 具体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

发布公告媒介

(公开招标适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招标人(异议接收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工程建设中心

邮编

528200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招标人联系人

袁工

联系电话

0757-86669004

招标人传真

/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隆之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邮编

528200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恒德一路5号中富创意产业中心1栋2001、2002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徐工

联系电话

0757-86686232

招标代理传真

/

电子邮箱

gdlongzhixing@163.com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联系电话

0757-86286106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4.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5.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6.. 本项目采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简称新平台)进行招投标,新平台登录网址: https://ggzyjy.zsj.foshan.gov.cn:55524/tpbidder ;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投标人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 https://docs.qq.com/doc/DSGp5dXhzU0VTbUNv 。投标人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 0757-83991581 进行咨询。

7. 投标人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按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缴纳方式选择后无法修改或撤销,请投标人谨慎操作 8. 本项目采用云开标方式,投标人可于开标当天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新平台并在“常用应用”中点击“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根据指引进行在线解密并在线观看开标过程。

9. 如投标人未办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经济标其他材料”中附上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手写签名后上传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投标保证金”扫描件。扫描上传的内容应当与使用“佛山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填写《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投标保证金》生成的 PDF 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内容不一致的,以使用“佛山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填写《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和《投标保证金》生成的 PDF 文件为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 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11.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12.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工程建设中心)仅代表业主单位负责完成招标阶段、合同签署、勘察设计、预算编制及审核等前期相关工作。业主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施工现场管理及后续工作)以及支付合同费用等,上述相关单位按照《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狮山镇工程建设中心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狮府办〔2024〕15号)》中相关规定及本合同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其职责。

2024 11 25

相关附件

招标公告(2)(1)_扫描件.pdf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