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蓬江区农产品加工流通及预制菜产业园建设项目(南园区场平、交通路网、农产品实验室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的修改通知
- 项目名称: 关于蓬江区农产品加工流通及预制菜产业园建设项目南园区场平交通路网实验室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的修改通知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蓬江区农产品加工流通及预制菜产业园建设项目(南园区场平、交通路网、农产品实验室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蓬江区农产品加工流通及预制菜产业园建设项目(南园区场平、交通路网、农产品实验室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蓬江区农产品加工流通及预制菜产业园建设项目(南园区场平、交通路网、农产品实验室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关于资质的要求,现修改为: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A类或B+C类设计资质:
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B.下列任意一项设计资质
a.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b.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c.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d.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C.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两项资质: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4.4.4财务状况第(1)点”,“资产负债率三年平均值低于80%(不含80%)且净利润三年平均值大于2.5亿元(不含2.5亿元)的得15分”,修改为“资产负债率三年平均值低于80%(不含80%)且净利润三年平均值大于2.5亿元(不含2.5亿元)的得10分”。
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建设单位:江门市蓬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代建单位:江门市蓬江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23日
| 日期:2023年0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