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乌迳城乡融合发展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修正及最高投标限价发布及延期开标的公告

韶关市发布时间:2024-10-28来源: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商贸乌迳城乡融合发展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修正及最高投标限价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商贸乌迳城乡融合发展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商贸乌迳城乡融合发展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

商贸乌迳城乡融合发展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于 202 4 09 30 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zbtb. gd. gov. 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公开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最高投标现价进行补充,并对招标文件相关时间作重新安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大写) : 壹亿叁仟肆佰肆拾肆万壹仟肆佰叁拾陆元陆角肆分 ( 134441436.64 )。具体详见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最高投标限价 (元)

报价要求

1

设计费

2150650.81

设计费自行报价,结算按设计费的中标价包干不作任何调整。设计费的报价应包含各个不同专业的设计费用、进行优化设计或修改设计所增加的设计费用、各项专家评审的专家费用、预算编制费等。

2

建安工程费

132123072.40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 1 %。

3

预备费

167713.43

统一报价,按实际发生结算。

合计

134441436.64

/

二、 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予以修正:

1、 原招标文件 工程项目总价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元)

投标 浮率

投标报价(元)

报价要求

1

设计费

/

设计费自行报价,结算按设计费的中标价包干不作任何调整。设计费的报价应包含各个不同专业的设计费用、进行优化设计或修改设计所增加的设计费用、各项专家评审的专家费用、预算编制费等。

2

建安工程费

%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 5 %。

3

预备费

/

统一报价,按实际发生结算。

合计

/

/

/

现修正为: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元)

投标 浮率

投标报价(元)

报价要求

1

设计费

2150650.81

/

设计费自行报价,结算按设计费的中标价包干不作任何调整。设计费的报价应包含各个不同专业的设计费用、进行优化设计或修改设计所增加的设计费用、各项专家评审的专家费用、预算编制费等。

2

建安工程费

132123072.40

%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 1 %。

3

预备费

167713.43

/

统一报价,按实际发生结算。

合计

134441436.64

/

/

2、 原招标文件综合评分表中设计企业:

企业荣誉( 10分)

1、投标人具有国家级技术中心的,得 5 分;具有省级技术中心的,得 2 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 5 分。

2、投标人获得省级或以上市政行业协会颁发的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证书(需在有效期内)AAAAA级的,得5分;AAAA级的,得2分;AAA级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扫描件。

现修正为:

企业荣誉( 10分)

投标人获得省级或以上市政行业协会颁发的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AAAAA级的,得10分;AAAA级的,得6分;AAA级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扫描件。

三、 对本项目 关时间安排的调整,详见下表:

1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202 4 11 03 16 00

2

网上答疑

时间

202 4 11 03 16 30 分至 202 4 11 06 16 00

3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 4 11 12 10 0 0 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 202 4 11 12 10 0 0 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 202 4 11 12 10 0 0 分。

4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202 4 11 13 10 0 0

5

投标相关资料(如有)递交时间

202 4 11 13 09 3 0 分至 202 4 11 13 10 0 0

6

投标相关资料(如有)递交地点

递交场所: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

地址: 南雄市雄东路 1号 大润发 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 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

7

开标时间

202 4 11 13 10 0 0

四、投标保证担保及投标保证保险有效期的相关说明:如潜在投标人在 2024 年09月30日(即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本条公告发布之日(含补充公告发布当日)前已开具保函或保单的,均视为有效。

五、如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作调整;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标 人(盖章): 南雄市乌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8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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