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试点项目

佛山市发布时间:2024-01-12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供水设施改造试点项目
  • 规模: 1)大良街道:改造轻工大厦居民小区的生活饮用水供水系统,新建独立的生活泵房,更换生活泵组以将生活给水系统及消防系统独立设置,更换居民小区生活供水设施配电设备、管道、阀门及水表等;增设水质检测、消毒等装置,按图纸完成智慧泵房建设等。(2)容桂街道:改造恒业大厦、富丽大厦及美景大厦3个居民小区的生活饮用水供水系统,新建独立的生活泵房,新增生活水箱并更换生活泵组以将生活给水系统及消防系统独立设置;更换3个居民小区生活供水设施配电设备、管道、阀门及水表等;增设水质检测、消毒等装置,按图纸完成智慧泵房建设等
  • 范围: 本项目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包含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人工、包材料设备、包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验收合格、包资料移交(归档)、包垃圾清运、包完工清场、包水电费用、包运输、包装卸、包安装、包检验、包检测、包风险、包利润、包税费等,实现建设目标且投资可控),具体以招标人确认及第三方审核通过的施工图为准;②通过项目完工和竣工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工程竣(完)工验收、无条件按照招标人要求编制竣工图及办理工程结算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作;③派出专人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实施所需的相关报批、报建、报监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工作;④完成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作(招标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负责实施的工作内容除外,但需提供一系列协调及配合服务);⑤配合招标人开展审计工作并按审计意见整改;⑥施工全过程的资料收集、整理及归档。⑦施工期间所需的各类专项方案(含规划方案)的编制以及各类专项方案的专家评审和安全评估(咨询)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1-1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2-02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试点项目

标段(包)名称: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试点项目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04-440606-04-01-492960

投资项目名称

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试点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试点项目

标段(包)名称

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试点项目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 实施

(交货) 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顺德区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1)大良街道:改造轻工大厦居民小区的生活饮用水供水系统,新建独立的生活泵房,更换生活泵组以将生活给水系统及消防系统独立设置,更换居民小区生活供水设施配电设备、管道、阀门及水表等;增设水质检测、消毒等装置,按图纸完成智慧泵房建设等。

2)容桂街道:改造恒业大厦、富丽大厦及美景大厦3个居民小区的生活饮用水供水系统,新建独立的生活泵房,新增生活水箱并更换生活泵组以将生活给水系统及消防系统独立设置;更换3个居民小区生活供水设施配电设备、管道、阀门及水表等;增设水质检测、消毒等装置,按图纸完成智慧泵房建设等。

招标内容

1)大良街道:改造轻工大厦居民小区的生活饮用水供水系统,新建独立的生活泵房,更换生活泵组以将生活给水系统及消防系统独立设置,更换居民小区生活供水设施配电设备、管道、阀门及水表等;增设水质检测、消毒等装置,按图纸完成智慧泵房建设等。

2)容桂街道:改造恒业大厦、富丽大厦及美景大厦3个居民小区的生活饮用水供水系统,新建独立的生活泵房,新增生活水箱并更换生活泵组以将生活给水系统及消防系统独立设置;更换3个居民小区生活供水设施配电设备、管道、阀门及水表等;增设水质检测、消毒等装置,按图纸完成智慧泵房建设等。

工期(交货期)

计划工期: 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8119029.90元(包含①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429137.07元(不含税)、②暂列金额18226.81元(含税),①和②合共447363.88元属于不可竞争费,不可竞争费不参与投标下浮),建安费投标折率上限为90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 2022〕361 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有最新的规定按最新的规定执行。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在①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D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和②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企业备案类型为“供排水_施工类企业”),企业状态为“允许投标”。(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查询的结果为准。)

4.5.1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投标人必须在佛山市(区)建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5.2 投标人在①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D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和②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状态显示为“允许投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3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 号)精神,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一级建造师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 180 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 65 周岁不足 180 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 65 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 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版直接打印电子注册证书,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广东省外注册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提供注册省份相关二级建造师人员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和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公开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并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截图或打印件。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并提供网页截图或打印件。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年 7 月至 2023年 12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处理。

4.7 对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7.1 对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市政工程类 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省级(或以上)人社部门或者在省级(或以上)人社部门备案的其他职能部门、用人单位颁发的为准)。

4.7.2 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和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公开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并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截图或打印件。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并提供网页截图或打印件。

4.7.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年 7 月至 2023 年 12 月)为拟派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

4.8.1 专职安全人员 2 名,大良街道和容桂街道各配备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拟派不少于 2名专职安全人员。

4.8.2 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和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公开的人员中选取,并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截图或打印件。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并提供网页截图或打印件。

4.8.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年 7 月至 2023 年 12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9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须独立完成过至少 1 项单项合同造价 600 万元或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各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合同金额、施工内容、签订合同各方的落款盖章等评审所需业绩情况)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有效的单项合同对应的竣工验收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提供的业绩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则须是由投标人独立完成整个合同的施工部分且满足上述指标的方予以认可)。类似工程业绩是指:①供水工程;②给水工程;③给水泵房工程;④给水泵站工程;

4.10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10.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10.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10.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10.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10.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0.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4.9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须独立完成过至少 1 项单项合同造价 600 万元或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各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合同金额、施工内容、签订合同各方的落款盖章等评审所需业绩情况)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有效的单项合同对应的竣工验收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提供的业绩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则须是由投标人独立完成整个合同的施工部分且满足上述指标的方予以认可)。类似工程业绩是指:①供水工程;②给水工程;③给水泵房工程;④给水泵站工程;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fwz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方式

本项目不提供

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1月13日

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 4 2 2 9 30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 4 2 2 9 3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 信息化综合平台 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 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不接受现场解密。

开标时间

202 4 2 2 9 30

开标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

发布公告媒介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

招标人

广东顺控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南国东路 9号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国际联合研究院3楼

招标人联系人

黄小姐

联系电话

0757-22320101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 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裙楼401

招标代理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13378640360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工程编号:GC2024(SD)WZ0017

2、招标人:广东顺控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接收异议单位)

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 0757-22320101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