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流街道教育科技产业园规划路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 项目名称: 勒流街道教育科技产业园规划路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 规模: 1.项目建设规模:拟新建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和城市支路,设计路线总长约3.974千米,道路宽度约26-36米,主车道为双向四车道和双向六车道,包括教育大道、纵一路、横三路、纵三路,其中项目所涉及新建的4座箱涵净宽为10-13米以及一座1×30m预应力混凝土梁桥,以上道路相互交织,组成层次分明的路网结构。工程估算总投资41252.88万元,其中:工程费24628.08万元。2.承包方式:固定单价(含税)包干3.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对道路工程、箱涵、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电力通信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及桥梁工程等工程进行质量检测等,具体
- 范围: 勒流街道教育科技产业园规划路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对道路工程、箱涵、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电力通信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及桥梁工程等工程进行质量检测等,具体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0-1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03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勒流街道教育科技产业园规划路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标段(包)名称:勒流街道教育科技产业园规划路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2-12440600568266776A-20250928-000001-9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standalone="no"?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0 Transitional//EN" "http://www.w3.org/TR/xhtml1/DTD/xhtml1-transitional.dtd"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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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212-440606-04-01-1355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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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
1. 勒流街道教育科技产业园规划路网建设工程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发改资(勒流)〔2023〕5号批准(备案)建设。 2.本招标项目 勒流街道教育科技产业园规划路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 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以顺政数招核(勒流)〔2024〕6号核准。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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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勒流街道教育科技产业园规划路网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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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勒流街道教育科技产业园规划路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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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勒流街道教育科技产业园规划路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
公告性质 |
☑正常/□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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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编号 |
A02-440606-2024-0013-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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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龙洲公路与港口西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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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41252.8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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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1.项目建设规模: 拟新建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和城市支路,设计路线总长约3.974 千米,道路宽度约26-36米,主车道为双向四车道和双向六车道,包括教育大道、纵一路、横三路、纵三路,其中项目所涉及新建的4座箱涵净宽为10-13米以及一座1×30m预应力混凝土梁桥,以上道路相互交织,组成层次分明的路网结构。工程估算总投资41252.88万元,其中:工程费24628.08万元。 2.承包方式: 固定单价(含税)包干 3.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对道路工程、箱涵、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电力通信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及桥梁工程等工程进行质量检测等,具体详见本项目的检测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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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勒流街道教育科技产业园规划路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对道路工程、箱涵、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电力通信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及桥梁工程等工程进行质量检测等,具体详见本项目的检测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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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服务期暂定 30 个月,自委托人发出进场开始工作通知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范围内的质量检测工程工作为止。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工期进展等原因,导致检测单位服 务期限超过前述计划服务期的,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不予变更,本合同不因服务期 延长而增加服务费用,检测单位不得向委托人另行主张除本合同约定外的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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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
322251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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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6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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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 / 为牵头人, / 。[注: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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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事业单位,则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应具备 以下①或②资质条件 :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类别为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专项资质应至少包括:地基基础、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专项资质));—适用于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质规〔2023〕1 号)取得的资质证书。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至少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适用于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 141 号)取得的资质证书。需要提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布资质证书延期通知。 ③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 CMA 资质认定标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的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须包含“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的专项参数)。 [注:投标人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认证范围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 诚 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级)技术 职称。 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类别:质量检测企业)登记的人员中选取。 5.3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5 年 04 月至 2025 年 09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6.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6.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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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
3.“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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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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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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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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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 年 10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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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 年 11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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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 年 11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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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5 年 11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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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公开招标适用)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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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异议接收单位) |
广东顺德勒控置业城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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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528322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 勒流街道勒流社区建设中路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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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何工 |
联系电话 |
0757-25537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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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传真 |
/ |
电子邮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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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佛山顺之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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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528308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新丰路1号多喜商务中心三层3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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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卢工 |
联系电话 |
0757-273307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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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传真 |
/ |
电子邮箱 |
2467014674@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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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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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835443,0757-22835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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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接收部门 |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835443,0757-22835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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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部门 |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835443,0757-22835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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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4.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5.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6.本项目适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以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当天为准)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诚信管理系统的的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且在“信用中国”或“信用广东”网站的公开信用报告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以及行政处罚失信信息的投标人,可提交“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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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