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增江街金稻路建设工程设计
- 规模: 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北汽华南制造基地西侧,为东西走向的道路。道路西起规划南北大道,东至北汽华南制造基地南侧。路线全长约185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规划道路红线宽26米,建设宽度20米,双向2车道,设计速度30千米/时。由于需避让永久基本农田,该工程共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桩号K0+880~K1+850,全长970米;二期桩号K0+000~K0+880,全长880米。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排水、照明、管线综合等工程 ; 城市快速路、主干道☑城市次干路□城市支路□桥梁单跨≥40米、总长≥100米)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3)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
- 范围: 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和配合财政评审,施工图设计和报建,施工图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及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现场指导与服务。最终以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0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22
- 开标时间: 2025-12-23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增江街金稻路建设工程设计-增江街金稻路建设工程
标段(包)名称:增江街金稻路建设工程设计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2-91440101MA9Y7HPJ3A-20251201-100003-7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增江街金稻路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7-440118-04-01-189095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增江街金稻路建设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增江街金稻路建设工程设计 | ||
| 标段名称 | 增江街金稻路建设工程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 | ||
| 资金来源 | 财政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北汽华南制造基地西侧,为东西走向的道路。道路西起规划南北大道,东至北汽华南制造基地南侧。路线全长约185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规划道路红线宽26米,建设宽度20米,双向2车道,设计速度30千米/时。由于需避让永久基本农田,该工程共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桩号K0+880~K1+850,全长970米;二期桩号K0+000~K0+880,全长880米。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排水、照明、管线综合等工程。 | ||
| 招标内容 | 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和配合财政评审,施工图设计和报建,施工图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及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现场指导与服务。最终以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 | ||
| 工期(交货期) | 详见招标公告。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54.97000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 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对应所设置资质要求的设计规模指标: 城市快速路、主干道 ☑城市次干路 □城市支路 □桥梁单跨≥40米、总长≥100米)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3)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4.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或路桥或道桥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即2025年11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注:(1)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或超过使用有效期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人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的注册有效期未在有效期内,该电子证书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相应后果。(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5.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不需要) 6.关于联合体投标: 6.1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8.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出现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并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9.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10.政府投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按《全国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基础清单》(2024版)的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或路桥或道桥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即2025年11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不设置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12-03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2-22 23:59:59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2-23 09:3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5-12-23 09:30:00 | 开标地点 | 第1开标室(增城交易部)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 招标人 |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增江街道办事处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东桥东路8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温工 | 联系电话 | 020-82717166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瑞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沿江东三路15号1栋102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020-82691899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32821156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