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恺高新区惠环(西坑)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项目投资合作澄清公告
- 项目名称: 仲恺高新区惠环西坑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项目投资合作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仲恺高新区惠环(西坑)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项目投资合作
标段(包)名称:仲恺高新区惠环(西坑)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项目投资合作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 项目 澄清 内容 | |||
| 工程编号 | 项目名称 | 仲恺高新区惠环(西坑)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项目投资合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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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是否发布到外网: | ||
| 招标工程量清单 | |||
| 澄清 标题 | 仲恺高新区惠环(西坑)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项目投资合作澄清更正公告 | ||
| 澄清 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仲恺高新区惠环(西坑)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项目投资合作(工程编号:惠公易建仲恺【 2022】158)于2022年12月9日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招标文件作以下澄清更正,具体内容如下: 因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融资开发业绩备注“(3)如果投标人在提供的投融资业绩中不是牵头人或者投资合同的总投资金额低于(含等于)人民币24亿元,则该投资业绩应被认定为无效业绩,不参与评分。”与投融资开发业绩“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投资开发业绩:近 5 年内(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投标人在国内参与投资的总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20 亿元以上,且若为联合体承揽的项目,投标人是联合体牵头人的基础设施类投资项目业绩为有效评分业绩,可参与评分。”评审标准不一致。 现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融资开发业绩备注(3)作出澄清更正: “(3)如果投标人在提供的投融资业绩中不是牵头人或者投资合同的总投资金额低于(含等于)人民币20亿元,则该投资业绩应被认定为无效业绩,不参与评分。”
备注:本项目招标时间不变,具体时间以该项目的《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如招标文件有与本公告不一致的地方均以本澄清更正公告为准。 本公告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招标人:惠州仲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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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确认函 | 已经存在文件:仲恺高新区惠环(西坑)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项目投资合作澄清更正公告.pdf, 【点击下载】 。 | ||
| 补充文件(多个文件,请用压缩软件之后再上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