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沙田圩镇山洪沟排洪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韶关市发布时间:2023-07-03来源: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新丰县沙田圩镇山洪沟排洪治理工程施工
  • 项目地址: 韶关市新丰县
  • 规模: 本次项目治理范围为卖鱼坑水圳(山洪沟)、长引水(白楼村河段)、沙田河(城镇段
  • 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7-26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新丰县沙田圩镇山洪沟排洪治理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新丰县沙田圩镇山洪沟排洪治理工程施工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新丰县沙田圩镇山洪沟排洪治理工程施工 根据 新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新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丰县沙田圩镇山洪沟排洪治理工程项目有关招标事项的批复 》( 新丰发改招投标核准〔 2023〕2号 )和韶关市水务局《韶关市水务局关于新丰县沙田圩镇山洪沟排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韶水批〔 202 3 17 号),项目代码 2306-440233-04-01-476908 建设资金 除中央补助资金外,其余由涉农资金统筹解决 项目业主为 新丰县沙田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 新丰县沙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 代理机构为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韶关市新丰县

2.2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次项目治理范围为卖鱼坑水圳 (山洪沟)、长引水 (白楼村河段)、沙田河(城镇段 )。工程治理主要内容为河道治理总长度 3.07km,新建隧洞 89m,进口引水渠43m,进口引水箱涵 18m隧洞出口放水箱涵 21m,新建护岸长 684m,河道疏浚长 2.87km。其中:卖鱼坑水圳河道疏浚 1100m,新建隧洞 89m,进口引水渠43m,进口引水箱涵18m,隧洞出口放水箱涵21m;长引水(白楼村段)治理河长679m,河道疏浚 679m,新建护岸 684m;沙田河(城镇段): 治理河长 1.12km,河道疏浚 1.12m。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4 项目投资: 本工程批复概算总投资为 797.6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 551.14 万元。

2.5 施工工期: 15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在 “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已登记的企业,需提供网页截图证明;

2) 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 (含三级)资质;

3)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在本单位注册的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广东省住建厅核准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在“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社保证明 及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如为退休人员无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的,则需提供其退休证及返聘证明复印件)

5) 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类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 称,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及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如为退休人员无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的,则需提供其退休证及返聘证明复印件)

6) 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证 )且不少于1人,提供 近三个月 社保证明及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如为退休人员无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的,则需提供其退休证及返聘证明复印件)

(7)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各不少于1名,且均已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及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如为退休人员无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的,则需提供其退休证及返聘证明复印件)

(8)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需提供网页截图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平台发布,视为发售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平台网站下载。投标人请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 CA)、“粤企签”或GDCA/SZCA/NETCA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电子印章,并在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交易系统进行获取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办理企业入库、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事宜,具体请在平台查阅相应的交易指引。已入库企业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在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等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 CA数字证书)。投标人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印章。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保证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00元)。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详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完成网上办理电子保函。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 20个日历天。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和电子投标的,其投标无效。

4.5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经查实有以上情形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6招标文件获取

4.6.1 本次招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发布,视为发售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详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操作流程。技术咨询电话:18819797080/0751-8379671 伍先生,业务咨询电话:0751-8633211、8633071。

4.6.2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粤企签”或GDCA/SZCA/NETCA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电子印章,并在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文件及附件获取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平台系统上传企业相关资料办理企业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办理企业入库、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事宜,具体请在平台查阅相应的交易指引。

已入库企业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在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等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 CA数字证书)。投标人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印章。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使用交易系统完成缴纳投标保证和全流程电子投标,只有满足以上所有条件,方为有效投标。

六、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及召开投标预备会。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7.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zbtb.gd.gov.cn );

7.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新丰县沙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新丰县沙田镇沙银路 1号大院二楼203室

办公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道 42号莞韶双创中心研发办公楼5楼

联系人:

潘工

联系人:

何工

电话:

0751-2320281

电话:

0751-8219991

监督部门:

新丰县水务局

联系人:

陈工

投诉电话:

0751-2257356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序号

工作内容

时间安排

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3 7 3 19 00

2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 7 26 09 30

3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

2023 7 16 16 00

4

网上答疑时间

2023 7 16 16 30 分至 2023 7 19 16 00

5

投标保证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3 7 25 09 30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 2023 7 25 09 30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 2023 7 25 09 30 分。

6

电子投标截止时间

2023 7 26 09 30

7

开标时间

2023 7 26 09 30

8

开标地点

开标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备注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备注: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资料文件及招标答疑书等。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新丰县沙田圩镇山洪沟排洪治理工程施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