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供水能力综合提升项目澄清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汕尾市城区供水能力综合提升项目
- 规模: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新建DN600~DN800供水管网长约4.1km;(2)对尖山水厂进行自动化加药及智慧化改造。本项目总投资15430.51万元,包括建设投资3000.00万元、经营权转让费12000.00万元与建设期利息430.51万元。项目总投资由项目资本金和金融机构贷款解决。其中项目资本金3130.51万元,由中选经营者自筹解决,占项目总投资的20.29%;其余12300.00万元由中选经营者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解决,占项目总投资的79.71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1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19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汕尾市城区供水能力综合提升项目
标段(包)名称:汕尾市城区供水能力综合提升项目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99-91440000077870813B-20251128-000001-2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汕尾市城区供水能力综合提升项目澄清公告
汕尾市城区供水能力综合提升项目于2025年11月28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址:www.gdgczb.com)、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s://www.gzebid.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澄清,澄清内容如下:
原招标公告“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09时30分”修改为:“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8日10时30分”。
原招标公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9日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修改为:
“开标时间:2026年1月8日10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十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09时30分”修改为: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月8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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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十三、开标评标时间:2025年12月19日09时30分”修改为:
“十三、开标时间:2026年1月8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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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十四、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评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上的安排。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修改为:
“十四、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评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上的安排。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澄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澄清公告内容为准,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汕尾市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