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环保监测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编制及相关技术咨询
- 项目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
- 规模: 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项目线路自深茂铁路区间引出,经江门鹤山、佛山高明,终至珠三角机场站(与广湛铁路合设),线路全长98.6公里,预留向西延伸至南宁方向、向北延伸至肇庆东站方向、向南延伸至珠海方向条件
- 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江门市、肇庆市。 建设规模: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项目线路自深茂铁路区间引出,经江门鹤山、佛山高明,终至珠三角机场站(与广湛铁路合设),线路全长98.6公里,预留向西延伸至南宁方向、向北延伸至肇庆东站方向、向南延伸至珠海方向条件。全线共设江门、鹤山西、高明、珠三角机场4座车站,其中江门站为既有站。项目投资估算总额256.26亿元,建设总工期4.5年。 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高速铁路;设计速度:350km/h;正线数目:双线;正线线间距:5.0m;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m、困难地段5500m;最大坡度:20‰,局部25‰;到发线有效长度:650m;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 2.2招标范围 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项目范围的施工期环境保护监测并出具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按期完成现场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问题整改落实,验收报告编制及评审、挂网公示直至网上备案和通过第三方核查);环保静、动态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按期完成现场环保设施静态验收,问题整改落实,静态验收报告编制及通过专家评审;现场环保设施动态验收,问题整改落实,动态验收报告编制及通过专家评审)。 2.3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完成止。 2.5最高投标限价:211.6722万元。 2.6其他说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环境质量、安全事故问题(以相关行业 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注:(3)(4)规定的情形,同一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限制;(9)-(11)规定的情形,应以铁路监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 4.如我方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我方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 日期:年月日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7-3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8-22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环保监测、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编制及相关技术咨询
标段(包)名称: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环保监测、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编制及相关技术咨询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环保监测、
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编制及相关技术咨询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 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 已由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粤发改投审〔 2020 〕 54 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 DK0+000 ~ DK76+901.5 段初步设计的批复》(粤交铁〔 2021 〕 604 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项目 DK76+901 ~ DK99+375 段初步设计的批复》(粤交铁〔 2023 〕 166 号)、国铁集团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国铁集团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珠三角枢纽机场段及同步实施等相关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 2022 〕 491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东珠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项目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 项目资本金出资 50% ,银行贷款 50% ,招标人为 广东珠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环保监测、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编制及相关技术咨询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江门市、肇庆市。
建设规模: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项目线路自深茂铁路区间引出,经江门鹤山、佛山高明,终至珠三角机场站(与广湛铁路合设),线路全长 98.6 公里,预留向西延伸至南宁方向、向北延伸至肇庆东站方向、向南延伸至珠海方向条件。全线共设江门、鹤山西、高明、珠三角机场 4 座车站,其中江门站为既有站。项目投资估算总额 256.26 亿元,建设总工期 4.5 年。
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高速铁路;设计速度: 350km/h ;正线数目:双线;正线线间距: 5.0m ;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 7000m 、困难地段 5500m ;最大坡度: 20 ‰,局部 25 ‰;到发线有效长度: 650m ;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
2.2 招标范围
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项目范围的施工期环境保护监测并出具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按期完成现场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问题整改落实,验收报告编制及评审、挂网公示直至网上备案和通过第三方核查);环保静、动态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按期完成现场环保设施静态验收,问题整改落实,静态验收报告编制及通过专家评审;现场环保设施动态验收,问题整改落实,动态验收报告编制及通过专家评审)。
2.3 标段划分: 划分为 1 个标段 。
2.4 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完成止 。
2.5 最高投标限价: 211.6722 万元。
2.6 其他说明: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 9 时至 8 月 6 日 16 时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下文及招标文件中的“交易平台”均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登录网址为: https://www.gdgczb.com )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在招标文件领取栏目点击“确认投标”,待招标人确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 / 标段。
4.3 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完成了 4.1 操作的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投标申请表(附件 3 )发送至招标人邮箱 zzgszb@grci.com.cn ,招标人确认后可登录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2 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8 月 22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广州市天河北路 28 号时代广场中座 7 楼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具体接收投标文件会议室见开启投标文件当天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上的安排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 )、广东招标投标监管网( zbtb.gd.gov.cn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www.gdgczb.com )、 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 www.gdycy.com ) 等媒体上发布。
7 .其他说明
7.1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东珠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020- 61869383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 668 号城际广场 30 楼
7.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在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方法详见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网址: www.gdgczb.com ) 。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珠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 668 号城际广场
邮编: 510655
联系人: 刘女士
电话: 020-61869383
监督部门: 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道黄埔大道中 668 号城际广场 35 — 38 楼
邮编: 510655
电话: 020-61869333-8369
9 .附件
附件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附件 2 :投标人声明
附件 3 :投标申请表
2024 年 7 月 30 日
附件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表 1-1 资格审查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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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资质要求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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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
表 1-2 资格审查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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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财务要求 |
|
1 |
在 2021 年 ~ 2023 年(近三年) 中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 600 万元。 |
注: 1. 营业收入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数据为准。
2.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本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表 1-3 资格审查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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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类目 |
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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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1 |
2019 年 8 月 ~2024 年 8 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5 年内)具有 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或交通工程等线性工程 的环境保护监测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项目业绩。 注: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或环境监测总结报告或验收报备文件或业主提供的完工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业绩时间以上述证明文件(除合同协议书外)为准。不要求一项业绩同时包括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工作,业绩能覆盖上述两项工作即可。 |
表 1-4 资格审查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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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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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及仲裁 |
投标人在 2021 年 8 月 ~ 2024 年 8 月(近 3 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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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情况 |
投标人在 2021 年 8 月 ~ 2024 年 8 月(近 3 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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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 |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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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
投标人 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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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工程建设失信“黑名单” |
投标人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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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犯罪情况 |
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在 2021 年 8 月 ~ 2024 年 8 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3 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
注: 1. 对投标人的信誉要求将覆盖整个招标阶段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为止。
2. 投标人的信誉状况由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负责查证,投标文件无需提供有关证明文件,但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九)信誉情况表中声明;若查实存在失信情形的,将被否决投标。
3. 诉讼及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环保监测或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编制的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诉讼及仲裁、履约情况、行贿犯罪情况以投标文件格式(九)信誉情况表声明为准。
4.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5.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6. 铁路工程建设失信“黑名单”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铁路局网站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7.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信誉要求。
表 1-5 资格审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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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
资格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5 年及以上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或交通工程等线性工程环境(环保)监测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历, 具有 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或交通工程等线性 工程环境(环保)监测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负责人业绩。 |
注:
1. 工作经历以简历表填报的主要工作经历为准。
2. 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如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人员姓名,应另行提供能体现人员姓名相关证明文件。
3. 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社保关系,社保证明可以为投标人及其分公司缴费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参保地社保官网查询结果的截图)。
表 1-6 资格审查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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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要求 |
|
|
机构设置要求 |
1. 现场应设置项目部。 |
|
|
人员数量要求 |
项目部设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专业工程师不少于 3 人,其他人员由投标人自行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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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主要人员 |
技术负责人 |
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5 年及以上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或交通工程等线性工程环境(环保)监测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历,具有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或交通工程等线性工程环境(环保)监测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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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程师 |
5 年及以上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经历。 |
|
|
其他人员 |
2 年及以上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经历。 |
|
注:
1. 工作经历以简历表填报的主要工作经历为准。
2. 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如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人员姓名,应另行提供能体现人员姓名相关证明文件。
3. 上述人员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社保关系,社保证明可以为投标人及其分公司缴费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参保地社保官网查询结果的截图)。
表 1-7 资格审查设施设备及其他要求
|
序号 |
项目 |
要求 |
||
|
1 |
交通、通讯、办公和生活设备设施 |
1. 投标人应配备与环境保护监测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相应的仪器、设备,数量和质量应满足本项目工作需要; 2. 投标人应配备交通运输工具、通讯及办公设备,数量和质量应满足本项目工作需要。 |
||
|
2 |
环境保护监测仪器、设备 |
噪声监测设备 |
||
|
精密积分声级计 |
台 |
7 |
||
|
声校准器 |
个 |
2 |
||
|
大气监测设备 |
||||
|
大气采样器 |
台 |
7 |
||
|
精密分析天平 |
台 |
1 |
||
|
水质监测设备 |
||||
|
便携式 COD 测定仪 |
台 |
2 |
||
|
红外测油仪 |
台 |
2 |
||
|
水样采集设备 |
套 |
4 |
||
|
测距仪 |
台 |
5 |
||
|
数码摄像机 |
台 |
2 |
||
|
地质罗盘 |
个 |
2 |
||
|
采样设备 |
||||
|
竖式采样器 |
件 |
5 |
||
|
横式采样桶 |
件 |
5 |
||
|
水样桶 |
个 |
15 |
||
|
取土钻 |
件 |
5 |
||
|
土样盒 |
件 |
100 |
||
|
分析设备 |
||||
|
烘箱 |
台 |
1 |
||
|
烧杯 |
件 |
50 |
||
|
量杯 |
件 |
15 |
||
|
土壤筛 |
套 |
2 |
||
|
比重计 |
件 |
5 |
||
|
天平 |
台 |
5 |
||
|
干燥器 |
台 |
5 |
||
|
3 |
其他要求 |
投标人应按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 2 《投标人声明》要求的格式和内容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
||
附件 2 :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我方 (投标人或联合体全称)就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1 .我方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方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等信息进行公开。
2 .我方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3 .我方保证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投标无效: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3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4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5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 6 )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 7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8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9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范围和期限内;
( 10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1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2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环境质量、安全事故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注:( 3 )( 4 )规定的情形,同一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限制;( 9 ) - ( 11 )规定的情形,应以铁路监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
4 .如我方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我方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投标申请表
投 标 申 请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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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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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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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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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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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及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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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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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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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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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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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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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投标标段号及说明:
投标申请单位(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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