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乐从水厂5万吨∕日优质水工程设计
- 项目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
- 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增5万m³/d深度处理设施(臭氧活性炭+超滤膜),其土建规模按10万m³/d一次性建成,以及相应的变配电系统、自控系统和净水厂总平面布置等 ; 2.4.1本项目招标内容、规模:本工程的设计方案及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后续服务,以及配合完成规划、水利等报审工作,并根据招标人要求选派专业设计人员驻场,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进行综合分析、认证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3-2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4-11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乐从水厂5万吨 ∕ 日优质水工程
标段(包)名称:乐从水厂5万吨 ∕ 日优质水工程设计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乐从水厂
5万吨 ∕ 日优质水工程
项目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顺德区水业控股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
乐从镇
。
2.2工程建设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增
5万m³/d深度处理设施
(
臭氧活性炭
+超滤膜
)
,其土建规模按
10万m³/d一次性建成,以及相应的变配电系统、自控系统和净水厂总平面布置等
。
估算总投资约
1200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9300万元。
2.3服务期限要求:
签订工程设计合同之日起至
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为止
,其中自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
45日历天内按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规定要求完成工程设计成果文件,并且提供本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服务,具体以现场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其中各阶段的主要工程设计周期计划如下:
(
1)初步设计阶段: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
(
2)施工图设计阶段: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最终设计成果;
(
3)施工阶段:接到变更设计通知后5日历天内完成变更设计,并提交变更设计成果。
2.4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本项目招标内容、规模:
本工程的设计方案及方案深化
、
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后续服务,以及配合完成规划、水利等报审工作,并根据招标人要求选派专业设计人员驻场,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进行综合分析、认证等。具体专业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电气、通讯、防雷、环保、节能、水土保持等,以及用地范围内的室外道路、给排水、排污、园林景观、照明、供配电、地基处理、基坑支护,以及跨越用地范围边界的必要的市政接驳(如道路、管道、综合管线)等。
2.4.2
招标控制价:
¥
3611400.00
元
。
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系数为:
60.10%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系数
=
2170451.40
元
。
2.5承包方式:
投标下浮系数包干。
2.6服务质量要求:
符合
相关设计成果须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招标人及其主管部门要求,
并
满足本工程建设项目的功能需求以及各阶段设计与施工的需要。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
有效的
营业执照。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
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甲
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
甲
级资质
。
(若投标人所具有的资质的有效期届满,但根据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文件的规定其资质的有效期可延期的,则还须提供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文件的复印件)
4.2.2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
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及
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企业类型
分别为
:
工程设计企业
、
供排水
_
设计
类企业)的诚信档案。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D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
“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
4
.
2
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信用信息(企业资质:供排水
_
设计
类企业)的信用分值
60分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允许投标”
。
(
以资格审查当天查询
的
结果为准)
4.
4
.
3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
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
5
.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给排水
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证书。
4.
5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和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公开
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
5
.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
2
年
9
月至
202
3
年
2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
(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等。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打印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打印至本合同段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上上月,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
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
6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6
.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
“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
6
.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
“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
招标公告
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
6
.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
6
.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6.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
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6.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6.
8
投标人存在《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情形的并处于公告期内
,
或
存在第三十条情形
的(即
在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被扣分分值
20分(含本数)以上
)
,不得参加投标
。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
3
年
03
月
2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4
万元
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
2
3
年
04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
2
3
年
04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
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注:
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
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
.其他
9
.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
.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
.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
.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顺德区水业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顺德区观绿路
4号置业广场1号楼20楼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
0757-
22317839
招标代理:
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碧水路置业广场
3号楼13层
联
系
人:
潘
工
电
话:
0757-
22317106
电子邮箱:
1022328205@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执法科
202
3
年
0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