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江产业园大泽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工程(一期)10kV和0.4kV及以下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修改通知001号

江门市发布时间:2024-02-05来源: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关于深江产业园大泽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工程一期10kV和0.4kV及以下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的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2-20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深江产业园大泽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工程(一期)10kV和0.4kV及以下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深江产业园大泽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工程(一期)10kV和0.4kV及以下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现对“深江产业园大泽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工程(一期)10kV和0.4kV及以下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招标公告: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02月20日09时00分00秒;

二、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第2页:

6、投标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未有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人签名(或签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名或签章及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在投标文件正本封面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亲笔签字确认的;(注: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修改为

6、投标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未有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人签名(或签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名或签章及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未在投标文件正本封面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亲笔签字确认的;(注: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32页:

9.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正本封面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亲笔签字确认。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修改为

9.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正本封面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亲笔签字确认。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四、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81页:

投标报价下浮率

大写:百分至___

小写:______%

修改为

投标报价下浮率

大写:百分之___

小写:______%

五、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诺诚房地产土地评估工程咨询经济鉴证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2月05日

相关附件

修改通知00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