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河东中心路(穗盐路-佛山水道)配套10kV电力迁改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 项目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河东中心路穗盐路佛山水道配套10kV电力迁改工程答疑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河东中心路(穗盐路-佛山水道)
标段(包)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河东中心路(穗盐路-佛山水道)配套10kV电力迁改工程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河东中心路(穗盐路
-佛山水道)配套10kV电力迁改工程
第
0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
编号:
GC2024(NH)WZ0075
项目
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河东中心路(穗盐路
-佛山水道)配套10kV电力迁改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2024
年
6
月
25
日
开标时间:
202
4
年
7
月
11
日上午
9
时
30
分
一、
答疑内容:
问题
:
1、该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是否含暂列金额? 2、请问经济标书COS文件中投标人信息是否只需填写“必填”部分?合同工期、工程质量、实际工期可否填:“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可否提供有价格的标底软件版? 4、招标文件P135 “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要求,按“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所列格式自主报价。”但总承包服务费未明确收费标准,请澄清; 5、招标文件P135“管理费应由投标人在保证不低于其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考虑;利润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和综合实力做竞争性考虑。”请问明确管理费的具体内容、由哪个部门收取和计费标准? 6、该工程是否接受不平衡报价?如不接受不平衡报价,请提供有价格的标底; 7、招标代理费是否由招标人负责缴纳?请明确; 8、该工程是否具备进场施工条件?
答:
1、
本项目的
“最高投标限价”按招标文件执行;2、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3、不提供;4、按招标文件执行;5、按招标文件执行;6、投标人自主报价,不提供有价格的标底;7、是;8、本项目已具备进场施工条件。
二、澄清与修改内容:
1
、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的第
2
.
2
.
4
(
3
)
款的
“小微企业经济标评标加分”内容作出修改:
|
原内容:
|
修改为:
|
|
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政策评分优惠:
(
1)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6号)和《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46号)要求的有效投标人,给予相应的价格评分优惠: (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执行。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各行业划型标准”摘录:“(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最后的经济标得分。价格得分超出60分的,按其最后价格分计算得分,价格得分上限为63.00分。价格评分优惠后,投标人实际综合得分超出100分的,按实际综合得分作为其最终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上限为103.00分。 (3)投标人应如实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经济标投标文件格式),否则将按弄虚作假处理。《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要求盖章后附于投标文件《经济标》的“经济标其他材料”中,未按要求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及以下三种证明材料之一:①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最新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②上一年度第四季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作为判定标准。③若企业为2024年新成立的,无上一年度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数据的,根据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确认即可。 (4)根据〔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44库》和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注: ①经济标报价得分最高为63.00分; ②计算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有效小数; ③其它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8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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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政策评分优惠:
(
1)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6号)和《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46号)要求的有效投标人,给予相应的价格评分优惠: (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执行。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各行业划型标准”摘录:“(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最后的经济标得分。价格得分超出60分的,按其最后价格分计算得分,价格得分上限为63.00分。价格评分优惠后,投标人实际综合得分超出100分的,按实际综合得分作为其最终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上限为103.00分。 (3)投标人应如实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经济标投标文件格式),否则将按弄虚作假处理。《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要求盖章后附于投标文件《经济标》的“经济标其他材料”中,未按要求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及以下三种证明材料之一:①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最新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②上一年度第四季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作为判定标准。③若企业为2024年新成立的,无上一年度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数据的,根据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确认即可。(格式详见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注:
其它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8款。
|
3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三、其他说明
(
1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
2
)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有不一致的,均以本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
3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无
改变。
(
4
)本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4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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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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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佛山鼎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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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四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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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
6
号一座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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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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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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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0757
-
85526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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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0757
-
8232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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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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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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