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和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施工监理
- 项目地址: 和平县辖内
- 规模: 1.对现有的中途提升泵站、BAF生物曝气滤池、高效沉淀池、UF过滤车间、消毒出水池、除臭基础设施实施提标及扩容建设;2.扩容新建:A/A/O微曝氧化沟、二沉池、回流污泥系站、污泥脱水机房、高低压变配电房、风机房等设施;3.拆建综合管600平方米、门岗24平方米;4.购置必要设备一批
- 范围: 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预、结算审核、竣工图审核等
- 概况: 2.1项目名称:和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施工监理 2.2项目代码:2107-441624-04-01-544468 2.3建设地点:和平县辖内 2.4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1.对现有的中途提升泵站、BAF生物曝气滤池、高效沉淀池、UF过滤车间、消毒出水池、除臭基础设施实施提标及扩容建设;2.扩容新建:A/A/O微曝氧化沟、二沉池、回流污泥系站、污泥脱水机房、高低压变配电房、风机房等设施;3.拆建综合管600平方米、门岗24平方米;4.购置必要设备一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6-07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和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施工监理
标段(包)名称:和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施工监理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和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和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施工监理
,已由
和平县产城融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以
和发改投审
[2021]138号
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资金解决
,资金已落实。
业主单位为
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人为
和平县产城融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深圳市祺骏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和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施工监理
2.2项目代码:2107-441624-04-01-544468
2.3建设地点:和平县辖内
2.4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1.对现有的中途提升泵站、BAF生物曝气滤池、高效沉淀池、UF过滤车间、消毒出水池、除臭基础设施实施提标及扩容建设;2.扩容新建: A/A/O微曝氧化沟、二沉池、回流污泥系站、污泥脱水机房、高低压变配电房、风机房等设施;3.拆建综合管600平方米、门岗24平方米;4.购置必要设备一批。项目建成后,由原日处理生活污水量3万立方米每天,提升到日处理生活污水量6万立
方米每天(具体施工内容以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本工程建安费为
:
128191846.97
元,本工
程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为
1538302.16
元(按建安费
*费率1
.
2
00%
)(最终结算价以
和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为准
)。
2.6监理服务范围及内容: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预、结算审核、竣工图审核等
。
2.7监理服务期限
:
从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第一次进场动员会之日起
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结算止(此处竣工结算指终审部门进行的竣工结算)。施工
阶段监理服务期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保修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签发工程移交证书起至保修期满并督促施工单位将工程移交给相关管理部门之日止
。
2
.8
工程质量:按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及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对于质量问题治理最新要求等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三
、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其他在监项目(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不得超过
3
个,并在
2023年2月至
2023
年
4月连续三个月在本公司缴交社保。
3.
4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
2015〕52 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粤建许函〔
2022〕846号)规定,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含我厅承接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事项),电子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之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申请。持有纸质资质证书的企业请在三库一平台申请换证,有效期自动延期。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各潜在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五、
投标人须知
5.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2评标办法:本项目平板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2.5
万元投标保证金。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3.1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担保保函
),选择开具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担保保函
)的投标人须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以下统称电子保函),电子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必须为招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费用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5.3.2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银行转账(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招标人指定的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设的邮政储蓄银行或广发银行账户,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
注:
1、投标人在汇款凭证注明工程项目名称或简称。如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是否成功提交到账情况以开标时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企业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方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在投标准备期内需采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源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和XML工程量清单操作手册,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xzzx/008001/20171225/fb518caa-04e2-479f-a3d7-2f2fff7aa3e5.html)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
3
年
6
月
7
日
9:30
,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会员端(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TPBidder/memberLogin)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6.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注:电子标书递交截止时间以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
6.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
tal/#/44/index)”“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上发布。
7.2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和平县产城融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
0762-5634691
地
址: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东山路
64号3楼303
招标代理:深圳市祺骏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
0762-5566869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大浪社区
27区华联城市全景E、F、G栋G栋301-1
交易中心: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0762-5612838
地
址:和平县滨河东路自然资源局大楼
10楼
202 3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