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可塘镇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汕尾市发布时间:2024-03-06来源: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海丰县可塘镇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 规模: 1、对镇区合流区域的路段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新建雨水管d300-d900共24395米;2、消除内涝积水点14个;3、老旧管渠清掏33386米,缺管道修复8803米;4、加固排水河道岸堤11712米,档墙修复744米;5、以海绵城市建设为指引,进行海绵化改造,布置环保型水口1370个
  • 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如有)、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地形测绘),以及施工配合、协助招标人办理报规、报建、施工招标等相关服务,按国家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执行,由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的勘察设计服务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3-0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3-28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海丰县可塘镇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海丰县可塘镇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海丰县可塘镇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210-441521-04-01-247112

投资项目名称

海丰县可塘镇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批准文号

海发改投审〔 2022〕116号

招标项目名称

海丰县可塘镇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海丰县可塘镇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汕尾市海丰县可塘镇镇区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除申请上级专项债券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1 对镇区合流区域的路段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新建雨水管 d300-d900共24395米;2、消除内涝积水点14个 3、老旧管渠清掏33386米,缺管道修复8803米;4 加固排水河道岸堤 11712米,档墙修复744米;5、以海绵城市建设为指引,进行海绵化改造,布置环保型水口1370个。

招标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如有)、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地形测绘),以及施工配合、协助招标人办理报规、报建、施工招标等相关服务,按国家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执行,由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的勘察设计服务工作。

工期(交货期)

计划总工期为 60 日历天,其中勘察 1 5 日历天,初步设计 25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 2 0日历天。以上工期均不包括评审时间。

最高投标限价

442.44 万元(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 116.05 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 326.39 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

资格要求

1、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分别具备下列资质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1)工程勘察(具备①或②):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 乙级 (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具备①或②):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责任、权利、义务等;

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家,联合体以设计方为牵头方;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5、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https://jydj.gdcic.net)”录入相关信息。(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6、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如是联合体,应为具有设计资质的成员一方提供注册证书或职称证、身份证及近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缴费单复印件)。

7、拟派本项目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岩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如是联合体,应为具有勘察资质的成员一方提供注册证书或职称证、身份证及近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缴费单复印件)。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网址: http://zbtb.gd.gov.cn)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 3 7 9 00

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 3 28 10 00

递交资格预审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3月2 8 10 00

资格预审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网上投标递交:投标人应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进行网上投标。

注: 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 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 >办事指引>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GDCA数字证书及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通知公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D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指南,咨询及联系电话:0660-3828522。

2、电子文件 U 盘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2024 3 2 8 9 00 10 00 ,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投标保证金凭证 电子文件 U 盘( 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 指定的开标地点 未送达 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 电子文件 U 盘( 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招标人 将不受理其投标。

开标时间

2024年3月2 8 10 00

开标地点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 二层 开标室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

招标人

海丰县可塘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可塘镇圆山岭经济开发区镇府办公楼

招标人联系人

先生

联系电话

0660-6360868

招标代理机构

汕尾市中科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汕尾市区 凤山街道新墟村新兴花园

B区3栋203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

翁工

联系电话

13302679373

招标监督机构

海丰县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660-6622121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 该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即线上开标、评标),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2、 答疑时间: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天前( 2024 3 18 10 00 分前) ,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向招标人一次性进行 网上 提问 逾期不再受理,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

3、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 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 发布为准。

4、 各投标单位开标前请密切关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本项目招标澄清公告,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如有变更,各投标人须按网上更新的场地地址递交投电子文件 U盘,如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网上公告而导致的电子文件U盘递交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附件: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参考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方。

2、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方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注:如是联合体,由联合体各成员签名盖章。

相关附件

海丰县可塘镇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勘察设计工程建设招标公告.pdf 可研报告 海丰县可塘镇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pdf 招标文件--海丰县可塘镇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挂网版.pdf 投标文件格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