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庄镇绿岛湖及周边配套提升工程(一期)(西区)施工

佛山市发布时间:2025-08-28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南庄镇绿岛湖及周边配套提升工程一期西区施工
  • 规模: 1.项目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配套提升工程、配套建筑工程、桥涵工程、水利工程等。2.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成本加酬金,□其他3.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本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包括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单位工程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相关资料为准
  • 范围: 本招标项目建设内容分为4部分: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相关资料为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配套提升工程、配套建筑工程、桥涵工程、水利工程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8-2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18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南庄镇绿岛湖及周边配套提升工程(一期)(西区)施工

标段(包)名称:南庄镇绿岛湖及周边配套提升工程(一期)(西区)施工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2-12440600568266776A-20250724-000002-2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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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庄镇绿岛湖及周边配套提升工程(一期)(西区)施工

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211-440604-04-01-472175

招标条件

1. 南庄镇绿岛湖及周边配套提升工程 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禅发改投审〔2023〕7号、禅发改投审〔2024〕15号 批准(备案)建设。

2.本招标项目 南庄镇绿岛湖及周边配套提升工程(一期)( 西区 )施工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禅政数监管﹝2023﹞72号 核准(适用于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投标。

投资项目名称

南庄镇绿岛湖及周边配套提升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南庄镇绿岛湖及周边配套提升工程 (一期)(西区)施工

标段(包)名称

南庄镇绿岛湖及周边配套提升工程(一期)(西区)施工

公告性质

正常/□更正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A97-440604-2024-0001-02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绿岛湖片区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100%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1.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配套提升工程、配套建筑工程、桥涵工程、水利工程等。

2.承包方式: 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成本加酬金,□其他

3.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本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包括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单位工程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相关资料为准。

招标内容

本招标项目建设内容分为 4 部分: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相关资料为准。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配套提升 工程、配套建筑工程、桥涵工程、水利工程等。

工期(交货期)

定额工期: 222 日历天,计划工期: 312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38636425.55 (元)

投标保证金

500000.0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 承担本项目市政工程施工的单位 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承担本项目市政工程施工的单位要具备承担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且不得超过1家;承担本项目水利工程施工的单位要具备承担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不得超过1家。[注: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 以下(1)资质和(2)资质

(1)承担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2)承担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园林绿化等没有施工资质要求的行业除外)

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

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对投标人 (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对 拟派项目负责人 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6.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

记手续。

6.4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5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 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5年 2 月至 2025 年 7 月 )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

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

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

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7.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7.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8.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如有)

(1)投标人( 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应当由承接本项目市政公用工程的单位提供 )在近 五年 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 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完工验收鉴定书 载明的时间为准) 完成过 1项 工程造价(量化指标) 1500万元 或以上的 市政公用(项目类别) 工程施工业绩

需提供三类业绩证明材料,一是中标通知书、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中的一项;二是合同协议书、分包协议书中的一项;三是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完工验收鉴定书中的一项 ;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注:(1)如项目分多个单位工程验收,有多份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最后一份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

(2)已完成业绩金额以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1.一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注册有效期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广东省外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当地政策文件办理注册并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关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3.“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

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

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

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

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

范畴。

5.“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

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

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

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适用于公开招标)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评标办法

评标定标分离法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 08 28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 09 18

09 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 09 18

09 30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开标时间

2025 09 18

09 30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禅城分中心 开标室(具体地址: 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日程安排查询” )。

发布公告媒介

(公开招标适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招标人(异议接收单位)

佛山禅城水乡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邮编

528000

联系地址

佛山禅城区南庄镇弘德路6号

招标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

0757-82526693

招标人传真

/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

528000

联系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城市花园中区一座23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757-83078217

招标代理传真

/

电子邮箱

bjjzdfs@163.com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电话

0757- 82107307、

0757- 82809990

投诉接收部门

佛山市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 82107307、

0757- 82809990、

0757-83105864

投诉处理部门

佛山市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电话

0757- 82107307、

0757- 8280999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4.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网址:

https://www.foshan.gov.cn/fszsj/gkmlpt/content/6/6093/post_6093573.html#3504 )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5.工程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2025 08 28

相关附件

南庄镇绿岛湖及周边配套提升工程(一期)(西区)施工招标公告—签名版.pdf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