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地河滨水环境整治工程(示范段)勘察及初步设计项目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3-07-28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花地河滨水环境整治工程示范段勘察及初步设计项目
  • 开标时间: 2023-08-17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花地河滨水环境整治工程(示范段)勘察及初步设计项目

标段(包)名称:花地河滨水环境整治工程(示范段)勘察及初步设计项目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花地河滨水环境整治工程(示范段)勘察及初步设计项目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 花地河滨水环境整治工程(示范段)勘察及初步设计项目
  • 项目编号: JG2023-4134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
  • 投标登记时间: 2023年7月28日 0时0分~2023年8月17日 9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 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 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89.128
  •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国内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和(2)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道路工程、给水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和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河道整治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的资质要求。 注:1)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1)和(2)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承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若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组成单位人数不得超过3家。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应以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3.3其它要求 3.3.1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3.3.2投标人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3.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风景园林或市政工程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时间为:2023年5月至7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注:1、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3.3.5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备风景园林或市政工程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时间为:2023年5月至7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注:1、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 2023年8月17日 9时30分 - 2023年8月17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 第1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7月28日 0时0分 - 2023年8月17日 9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2023年8月17日 9时15分 - 2023年8月17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第1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 招标人: 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人: 王工
  • 代理联系人: 蔡工
  • 联系方式: 020-81512250
  • 代理联系方式: 15013004419
  •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局
  • 监督电话: 020-81403299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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