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桂智慧城片区部分路段车行道及人行道改造工程(施工)二标段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佛山市发布时间:2024-11-18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容桂智慧城片区部分路段车行道及人行道改造工程施工二标段答疑与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容桂智慧城片区部分路段车行道及人行道改造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容桂智慧城片区部分路段车行道及人行道改造工程(施工)二标段

公告性质:其他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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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桂智慧城片区部分路段车行道及人行道改造工程(施工)二标段 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2-440606006-2024-0001-03-01

项目名称:容桂智慧城片区部分路段车行道及人行道改造工程(施工)二标段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1月18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2月4日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1、问:评标办法获奖情况: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承接的市政道路或城市道路工程项目:获得过国家级质量类奖项的,每个得2.5分;获得过省级(直辖市、自治区)或以上质量类奖项的,每个得1分。本项目招标控制27,814,034.65元,属于中小型工程,为何能设置国家级奖项加分?此项明显违背了2024年9月6日发布的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第五、综合评估法使用细则中第(四)条第2点中奖项设置的规定。如此违背相关规定,设置门槛,存在为他人量身定制的嫌疑。请按相关规定,对获奖情况按中小型工程设置获奖加分。如回复后,存在不合理设置,我司保留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诉的权利。

答:本项目华发路、朝桂南路的道路等级均为主干路,根据《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四项,项目类型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确定,道路工程等级为主干道属大型工程。本项目评分标准按照大型工程标准设置符合《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

2、问:招标文件第46页,资信标评审因素中获奖情况“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承接的市政道路或城市道路工程项目:获得过国家级质量类奖项的,每个得2.5分;获得过省级(直辖市、自治区)或以上质量类奖项的,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根据《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办法实施细则》—资信标评审因素的设置规则,此标准为大型工程的设置标准,该项目招标控制价仅26,243,469.93元却以大型项目的标准设置是否合理,请明确?

答:本项目华发路、朝桂南路的道路等级均为主干路,根据《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四项,项目类型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确定,道路工程等级为主干道属大型工程。本项目评分标准按照大型工程标准设置符合《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奇大道中32号

联系人:欧阳先生

联系方式:0757-26385192

2024年11月18日

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沿江北路 121 号龙威大厦20楼CD区

联系人:傅先生、何先生

联系方式:0757-83284195

2024年11月18日

相关附件

答疑澄清文件公告发布审核扫描件.pdf 答疑澄清文件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