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城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勘察、设计【补充通知】
- 项目名称: 梅州城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勘察设计补充通知
- 规模: 40752.24万元”;P52页中勘察设计任务书第3点项目概况第5小点“根据资金下达情况,项目计划统一招标、分期实施,其中第一阶段工程建安费控制在1.6333亿元左右”;请问招文技术评审标准中投资控制措施是按哪个金额来编写?2、根据招标文件P1页工期(交货期)“合同总工期为179个日历天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梅州城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梅州城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投资项目名称:梅州城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梅州城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补充公告
梅州城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勘察、设计于 2024年10月12日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调整如下:
一、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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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
最高投标限价 |
y 无 t 有, 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 8650848.53 元。 投标报价超过任一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本工程不设投标经济补偿, 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
现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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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
最高投标限价 |
y 无 t 有, 本项目仅对设计费进行投标报价,勘察费无须进行报价,勘察费结算价详见本章第 8.3款。 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 8650848.53 元。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本工程不设投标经济补偿, 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
二、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原文:
附件 2:
(一)投标函
致: 梅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我单位已详细阅读了 梅州城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的 招标文件 (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招标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决定参加投标 ,现就自愿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接受招标文件全部条款,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对招标文件条款及内容提出异议。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2、 我方承诺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包含了本项目 设计(含概算编制)的相关工作、 制订勘察纲要 、技术工作费、大型机械搬运费、勘察所需的水电及附属设施 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设计文件等费用 。
3 、质量承诺: 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规范等要求。
4、保证按招标文件及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 179 个日历天内 完成勘察、设计工作并提交各阶段的成果资料。
5 、如我司成为本项目定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按国家、省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示。
6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勘察、设计组,由投标文件所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保证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的前提下不变更主要勘察、设计人员。
7 、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8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含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9 、我方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0 、若我单位 中标,同意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约定支付招标代理费用。
投标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如联合体投标的,则盖章应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签名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现修改为:
附件 2:
(一)投标函
致: 梅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我单位已详细阅读了 梅州城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的 招标文件 (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招标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决定参加投标 ,现就自愿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接受招标文件全部条款,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对招标文件条款及内容提出异议。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2、 我方承诺勘察、设计费 结算价 包含了本项目 设计(含概算编制)的相关工作、 制订勘察纲要 、技术工作费、大型机械搬运费、勘察所需的水电及附属设施 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设计文件等费用 。
3 、质量承诺: 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规范等要求。
4、保证按招标文件及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 179 个日历天内 完成勘察、设计工作并提交各阶段的成果资料。
5 、如我司成为本项目定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按国家、省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示。
6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勘察、设计组,由投标文件所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保证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的前提下不变更主要勘察、设计人员。
7 、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8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含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9 、我方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0 、若我单位 中标,同意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约定支付招标代理费用。
投标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如联合体投标的,则盖章应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签名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三、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一)第 1.6.2 评标细则第(3)点
原文: ( 3)商务、技术、经济分值分别为40 分、20 分、40 分。综合评估法采用百分制进行量化,总分为100 分(详见下表)。每项技术评分内容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的平均值确定。
现修改为: ( 3)商务、技术、经济分值分别为50 分、20 分、30 分。综合评估法采用百分制进行量化,总分为100 分(详见下表)。每项技术评分内容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的平均值确定。
(二) 原文:
商务分评分标准( 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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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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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8分 |
1、(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勘察方)自 2019年1月1日 至投标截止之日, 每承担 1项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1000(含本数)至3000(含本数) 万元人民币的建筑工程 或市政工程类工程勘察业绩的,得 2分; (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勘察方)自 2019年1月1日 至投标截止之日,每承担 1项 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3000至5000(含本数) 万元人民币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类工程勘察 业绩的,得 3分; (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勘察方)自 2019年1月1日 至投标截止之日,每承担 1项 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类工程勘察业绩的,得 4分; 本项最高得 4分。 2、(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设计方)自 2019年1月1日 至投标截止之日,每承担 1项 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1000(含本数)至3000(含本数) 万元人民币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类 工程设计业绩的,得 2分; (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设计方)自 2019年1月1日至 投标截止之日,每承担 1项项目 总投资金额为 3000至5000(含本数) 万元人民币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类工程设计业绩的, 得 3分; (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设计方)自 2019年1月1日 至投标截止之日,每承担 1项项目 总投资金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类工程设计业绩的,得 4分; 本项最高得 4分。 注: ① 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 (体现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合同金额及签字盖章页) , 如合同未能体现项目总投资额的,还须提供能够体现项目总投资额的证明资料; ② 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③ 同一工程项目不重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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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奖项 |
8分 |
投标人自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担过勘察或设计工作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类 项目获得奖项的: 1、获得省级或以上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4分; 2、获得市级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 本项累计最高得 8分。 说明: ① 须提供获奖证书,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 ② 对同一工程项目重复得奖的按最高奖项计取,不得重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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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班子的能力 |
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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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 1、 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 4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本项最高得 4分。 2、(1)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作为勘察项目负责人承担总投资额 为 1000(含本数)至3000(含本数) 万元人民币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类勘察项目, 每提供一项得 1分; ( 2)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作为勘察项目负责人承担总投资额为 3000至5000(含本数) 万元人民币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类勘察项目,每提供一项得 2分; ( 3)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作为勘察项目负责人承担总投资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类勘察项目,每提供一项得 3分; 本项最高得 3分。 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 1、 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或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证书的,得4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本项最高得 4分。 2、(1)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作为设计项目负责人承担总投资额 为 1000(含本数)至3000(含本数) 万元人民币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类设计项目, 每提供一项得 1分; ( 2)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作为设计项目负责人承担总投资额为 3000至5000(含本数) 万元人民币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类设计项目,每提供一项得2 分; ( 3)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作为设计项目负责人承担总投资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类设计项目,每提供一项得 3分; 本项最高得 3分。 注: ①提供相关证书、合同关键页 (体现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合同金额及签字盖章页) 、最近连续三个月( 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费凭证等( 已退休人员提供 退休证 ); ②如合同无法体现项目总投资额、项目负责人信息的,还须提供能够体现项目 总投资额、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资料; ③ 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拟派的(给排水)专业人员: 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 4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本项最高得 4分。 拟派的造价人员: 1、(1)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4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本小项最高得4分。 ( 2)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本项最高得 6分。 注:提供相关的证书、最近连续三个月( 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在本单位的社保 缴费凭证( 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不提供不得分。 |
说明: 1、以上材料必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扫描件必须用原件(按规定可在信息公开平台打印的证书使用打印件)
扫描并加盖单位电子印章,否则不予计分。
如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技术评审标准( 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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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20 分) |
评审标准 |
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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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勘察设计思路 |
1、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思路透彻、清晰,得4分; 2、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思路较透彻、清晰,得3.5分; 3、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思路一般清晰,得3分; 4、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思路不清晰,得2.5分; 5、技术方案中没有相关描述的,得0分。 |
4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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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安排及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
1、本项目的 进度安排及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科学合理 , 措施具体、针对性强 ,得 4分; 2、本项目的 进度安排及质量、安全保证措施较合理 , 措施较具体、针对性较强 ,得 3.5分; 3、本项目的 进度安排及质量、安全保证措施一般 ,得 3分; 4、本项目的 进度安排及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差 ,得 2.5分; 5、技术方案中没有相关描述的,得0分。 |
4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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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控制 措施 |
1、 对本项目的投资控制措施科学合理 , 措施具体、针对性强 ,得 4分; 2、本项目的 投资控制措施较合理 , 措施较具体、针对性较强 ,得 3.5分; 3、本项目的 投资控制措施一般 ,得 3分; 4、本项目的 投资控制措施差 ,得 2.5分; 5 、技术方案中没有相关描述的,得 0分。 |
4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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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难点的理解及合理化建议 |
1、对本项目的 重点、难点的理解 分析透切,提出相应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得 4分; 2、对本项目的 重点、难点的理解 分析较透切,提出合理化建议,得 3.5分; 3、对本项目的 重点、难点的理解 分析一般透彻,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一般,得 3分; 4、对本项目的 重点、难点的理解 分析不透切,提出的建议不合理,得 2.5分; 5、技术方案中没有相关描述的,得0分。 |
4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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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服务承诺 |
1、后续服务承诺全面到位,对本项目有实质性的增值意义的,得4分; 2、后续服务承诺较全面,对本项目有较好的增值意义的,得3.5分; 3、后续服务承诺一般,对本项目有一些增值意义,得3分; 4、后续服务承诺差,对本项目没有增值意义的,得2.5分; 5、技术方案中没有相关描述的,得0分。 |
4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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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评审标准( 4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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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投标报价 |
4 0 分 |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在 0.940~0.980范围内每0.001为区间用1~41号分别代表 一个系数(见下表),从这41个号码中随机抽取 3 次,每次抽取1个号码, 3个号码对应的系数与招标控制价的积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精确到小数点后第五位数,小数点后第六位数四舍五入)。 建设单位或招标单位代表现场摇号,由建设单位或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 3次,每次抽取1个号码, 计算评标基准价。 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同评标基准价相比,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得满分 40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10 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5 分;投标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 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用公式表示如下: S= 4 0-︱B-A︱×100/A×C 式中: S—投标人经济得分; B—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A—评标基准价; C—调整系数, 当 B>A时,C= 10 ; B≤A时,C= 5 。 (本项最高得 40分,最低得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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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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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40 |
0.941 |
0.942 |
0.943 |
0.944 |
0.945 |
0.946 |
0.9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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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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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48 |
0.949 |
0.950 |
0.951 |
0.952 |
0.953 |
0.954 |
0.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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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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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6 |
0.957 |
0.958 |
0.959 |
0.960 |
0.961 |
0.962 |
0.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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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26 |
27 |
28 |
29 |
30 |
31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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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64 |
0.965 |
0.966 |
0.967 |
0.968 |
0.969 |
0.970 |
0.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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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34 |
35 |
36 |
37 |
38 |
39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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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2 |
0.973 |
0.974 |
0.975 |
0.976 |
0.977 |
0.978 |
0.9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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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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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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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修改为:
商务分评分标准( 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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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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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18分 |
1、(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勘察方)自 2019年1月1日 至投标截止之日,每承担 1项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1000(含本数)至3000(含本数) 万元人民币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类工程勘察业绩的,得 3分; (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勘察方)自 2019年1月1日 至投标截止之日,每承担 1项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3000至5000(含本数) 万元人民币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类工程勘察业绩的,得 4.5分; (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勘察方)自 2019年1月1日 至投标截止之日,每承担 1项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类工程勘察业绩的,得 9分; 本项最高得 9分。 2、(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设计方)自 2019年1月1日 至投标截止之日,每承担 1项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1000(含本数)至3000(含本数) 万元人民币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类工程设计业绩的,得 3分; (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设计方)自 2019年1月1日至 投标截止之日,每承担 1项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3000至5000(含本数) 万元人民币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类工程设计业绩的,得 4.5分; (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设计方)自 2019年1月1日 至投标截止之日,每承担 1项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类工程设计业绩的,得 9分; 本项最高得 9分。 注: ① 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 (体现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合同金额及签字盖章页) ,如合同未能体现项目总投资额的,还须提供能够体现项目总投资额的证明资料; ② 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③ 同一工程项目不重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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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奖项 |
8分 |
投标人自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担过勘察或设计工作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类项目获得奖项的: 1、获得省级或以上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4分; 2、获得市级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 本项累计最高得 8分。 说明: ① 须提供获奖证书,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 ② 对同一工程项目重复得奖的按最高奖项计取,不得重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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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班子的能力 |
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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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 2、 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 4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本项最高得 4分。 2、(1)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作为勘察项目负责人承担总投资额为 1000(含本数)至3000(含本数) 万元人民币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类勘察项目,每提供一项得 1分; ( 2)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作为勘察项目负责人承担总投资额为 3000至5000(含本数) 万元人民币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类勘察项目,每提供一项得 2分; ( 3)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作为勘察项目负责人承担总投资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类勘察项目,每提供一项得 3分; 本项最高得 3分。 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 2、 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或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证书的,得4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本项最高得 4分。 2、(1)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作为设计项目负责人承担总投资额为 1000(含本数)至3000(含本数) 万元人民币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类设计项目,每提供一项得 1分; ( 2)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作为设计项目负责人承担总投资额为 3000至5000(含本数) 万元人民币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类设计项目,每提供一项得 2分; ( 3)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作为设计项目负责人承担总投资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类设计项目,每提供一项得 3分; 本项最高得 3分。 注: ①提供相关证书、合同关键页 (体现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合同金额及签字盖章页) 、最近连续三个月( 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费凭证等( 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 ②如合同无法体现项目总投资额、项目负责人信息的,还须提供能够体现项目总投资额、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资料; ③ 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拟派的(给排水)专业人员: 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 4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本项最高得 4分。 拟派的造价人员: 1、(1)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4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 2)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本项最高得 6分。 注:提供相关的证书、最近连续三个月( 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费凭证( 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不提供不得分。 |
说明: 1、以上材料必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扫描件必须用原件(按规定可在信息公开平台打印的证书使用打印件)扫描并加盖单位电子印章,否则不予计分。
如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技术评审标准( 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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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20 分) |
评审标准 |
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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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勘察设计思路 |
1、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思路透彻、清晰,得4分; 2、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思路较透彻、清晰,得3.5分; 3、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思路一般清晰,得3分; 4、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思路不清晰,得2.5分; 5、技术方案中没有相关描述的,得0分。 |
4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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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安排及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
1、本项目的 进度安排及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科学合理 , 措施具体、针对性强 ,得 4分; 2、本项目的 进度安排及质量、安全保证措施较合理 , 措施较具体、针对性较强 ,得 3.5分; 3、本项目的 进度安排及质量、安全保证措施一般 ,得 3分; 4、本项目的 进度安排及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差 ,得 2.5分; 5、技术方案中没有相关描述的,得0分。 |
4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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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控制 措施 |
1、 对本项目的投资控制措施科学合理 , 措施具体、针对性强 ,得 4分; 2、本项目的 投资控制措施较合理 , 措施较具体、针对性较强 ,得 3.5分; 3、本项目的 投资控制措施一般 ,得 3分; 4、本项目的 投资控制措施差 ,得 2.5分; 5 、技术方案中没有相关描述的,得 0分。 |
4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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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难点的理解及合理化建议 |
1、对本项目的 重点、难点的理解 分析透切,提出相应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得 4分; 2、对本项目的 重点、难点的理解 分析较透切,提出合理化建议,得 3.5分; 3、对本项目的 重点、难点的理解 分析一般透彻,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一般,得 3分; 4、对本项目的 重点、难点的理解 分析不透切,提出的建议不合理,得 2.5分; 5、技术方案中没有相关描述的,得0分。 |
4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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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服务承诺 |
1、后续服务承诺全面到位,对本项目有实质性的增值意义的,得4分; 2、后续服务承诺较全面,对本项目有较好的增值意义的,得3.5分; 3、后续服务承诺一般,对本项目有一些增值意义,得3分; 4、后续服务承诺差,对本项目没有增值意义的,得2.5分; 5、技术方案中没有相关描述的,得0分。 |
4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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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评审标准(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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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投标报价 |
3 0 分 |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在 0.940~0.980范围内每0.001为区间用1~41号分别代表一个系数(见下表),从这41个号码中随机抽取 3 次,每次抽取1个号码,3个号码对应的系数与招标控制价的积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精确到小数点后第五位数,小数点后第六位数四舍五入)。 建设单位或招标单位代表现场摇号,由建设单位或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 3次,每次抽取1个号码,计算评标基准价。 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同评标基准价相比,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得满分 3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10 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5 分;投标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用公式表示如下: S= 3 0-︱B-A︱×100/A×C 式中: S—投标人经济得分; B—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A—评标基准价; C—调整系数, 当 B>A时,C= 10 ; B≤A时,C= 5 。 (本项最高得 30分,最低得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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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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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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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6 |
7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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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40 |
0.941 |
0.942 |
0.943 |
0.944 |
0.945 |
0.946 |
0.9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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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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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48 |
0.949 |
0.950 |
0.951 |
0.952 |
0.953 |
0.954 |
0.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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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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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6 |
0.957 |
0.958 |
0.959 |
0.960 |
0.961 |
0.962 |
0.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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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26 |
27 |
28 |
29 |
30 |
31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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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64 |
0.965 |
0.966 |
0.967 |
0.968 |
0.969 |
0.970 |
0.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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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34 |
35 |
36 |
37 |
38 |
39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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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2 |
0.973 |
0.974 |
0.975 |
0.976 |
0.977 |
0.978 |
0.9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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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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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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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本项目的其他内容以及开标相关日程安排等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最新更新发布的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招标人:梅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