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松山湖湾区新材料成果转化中试基地项目施工补充通知公告
- 项目名称: 东莞松山湖湾区新材料成果转化中试基地项目施工补充通知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东莞松山湖湾区新材料成果转化中试基地项目施工
标段(包)名称:东莞松山湖湾区新材料成果转化中试基地项目施工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1-124419003519028823-20260210-095473-1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各投标人:
现对 2026年 2 月 10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对外发布招标公告的《东莞松山湖湾区新材料成果转化中试基地项目施工》招标项目作出如下修改:
1、 对原 招标文件中 第四章评标办法 附表 2- 2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 第 3点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情况 中 :
施工技术负责人 : ( 2分)
☑同时具有 工程类 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和 一 级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工程的,得 2 分。
修改为:
施工技术负责人:( 2分)
☑同时具有 工程类 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和 一 级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建筑 工程的,得 2 分。
2、 原随招标公告一同发出的附件 “ 东莞松山湖湾区新材料成果转化中试基地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电子版 v3.0.zbs ”、“ 01.招标文件-东莞松山湖湾区新材料成果转化中试基地项目施工会审修改稿0210(定稿)......pdf ”、“ 第十章 投标文件格式 _20260209174930.pdf ”、“ 评标程序附表 .pdf ”作废,投标人不得再作为投标编制依据,请各投标人以随本补充通知一同发出的附件为准编制投标文件。其它附件以原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为准。
各投标人应按随本补充通知发布的资料编制投标文件。如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编制的,所引起系统无法读取相关信息时,其结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各投标人可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东莞市)(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下载本补充通知,据此编制投标文件。除此方式外,不再另行通知。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及时登陆上述网站下载的,将视为已清楚并认同本补充通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