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沥镇沥雄小学建设工程之特色场室装修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 项目名称: 大沥镇沥雄小学建设工程之特色场室装修工程答疑
- 规模: 12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装修类工程施工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4分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大沥镇沥雄小学建设工程之特色场室装修工程
标段(包)名称:大沥镇沥雄小学建设工程之特色场室装修工程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大沥镇沥雄小学建设工程之特色场室装修工程
第
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GC2024(NH)WZ0046
项目名称:大沥镇沥雄小学建设工程之特色场室装修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2024年4月30日
原定开标时间:
5月22日
9时30分。
一、
答疑内容
1、
问:招标文件
2.2.4(2)资信标评分标准“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载明的时间为准),承接过合同金额(或合同规模)为12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装修类工程施工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4分。”请问我单位承接的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业绩的装修部分金额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且有结算资料证明,请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业绩的装修部分符合建筑工程装修类工程施工业绩。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上述资料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3)投标人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提供的证书为准。
二、其他说明
(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未
改变。
(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雄小学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体育中心地段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0757-85520200
代理机构: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广佛公路平地段
38号万成广场A座2008室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
0757-87573190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