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城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三环海丽大道互通工程)供电线路迁改和国防光缆迁改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汕尾市发布时间:2023-05-12来源: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海丰县城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三环海丽大道互通工程供电线路迁改和国防光缆迁改项目施工
  • 规模: 海丰县城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三环海丽大道互通工程)供电线路迁改和国防光缆迁改(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电缆部分:敷设电缆路径长1.30km,电缆采用FY-YJLW03-64/110-1×800mm2型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皱纹铝套聚乙烯护套纵向阻水电力电缆,按双回敷设,电缆全长为8.40km ; 1、永久迁改 红场城隍庙处077#井至原有0114#军用井敷设管道光缆108芯(GYFTZY53-108B1)2.0km;108芯以下光缆接续2头,108芯以下光缆接续盒2套
  • 范围: 2.1项目名称:海丰县城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三环海丽大道互通工程)供电线路迁改和国防光缆迁改项目施工 ; 负责本项目供电线路迁改和国防光缆迁改项目施工(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5-1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5-22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海丰县城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三环海丽大道互通工程)供电线路迁改和国防光缆迁改项目施工

标段(包)名称:海丰县城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三环海丽大道互通工程)供电线路迁改和国防光缆迁改项目施工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海丰县城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三环海丽大道互通工程)供电线路迁改和国防光缆迁改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丰县城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南三环海丽大道互通工程)供电线路迁改和国防光缆迁改项目施工 已由 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海发改投审 2022〕 59 号文、海发改投审 〔2022〕 127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海丰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资金除申请专项债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丰县城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三环海丽大道互通工程)供电线路迁改和国防光缆迁改项目施工。

2.2建设规模:海丰县城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三环海丽大道互通工程)供电线路迁改和国防光缆迁改(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电力迁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电缆部分:敷设电缆路径长 1.30km,电缆采用FY-YJLW03-64/110-1×800mm2型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皱纹铝套聚乙烯护套纵向阻水电力电缆,按双回敷设,电缆全长为8.40km。电缆绝缘接头18套(相),中间接头环流检测系统1套。

土建部分:新建 3×6孔(φ225)+4孔(φ110)排管0.714km,18孔(φ225)+4孔(φ110)顶管0.17km(含弧度),直线工井(3.5×2.5×2.0)15座;直线工井(5.5×2.5×2.0)2座;三通工井(9.5×2.5×2.0)4座;中间接头井(18×2.5×2.0)2座,增加1套惯性陀螺测试。

通信部分:随电缆敷设 2根24芯的GYFTZY-24B1型非金属光缆。敷设光缆长度3.1km。

拆除部分:拆除电缆路径长 1.22km。电缆FY-YJLW03-64/110-1×800mm2型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皱纹铝套聚乙烯护套纵向阻水电力电缆7.32km,中间接头18套(相),24芯非金属光缆2.44km。

国防光缆迁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1、永久迁改

红场城隍庙处 077#井至原有0114#军用井敷设管道光缆108芯(GYFTZY53-108B1)2.0km;108芯以下光缆接续2头,108芯以下光缆接续盒2套。

敷设管道光缆 48芯(GYFTZY53-48B1)2.0km;48芯以下光缆接续2头,48芯以下光缆接续盒2套。中继段光缆测试2段。国防光缆割接1次。

自红场城隍庙处 077#井至原有0114#军用井,敷设2孔直径110mm硅芯管行车排管路径长1370m(破复彩砖路面);新建2孔机械顶管(HDPE110)路径长300m。敷设光缆保护子管套接(HDPE管,Φ32mm×2mm)长3800m;小型直通井16座;

2、临时迁改

自红场城隍庙处 0103#井至原有0114#军用井,架设架空光缆108芯(ADSS-108-800-PE-3)0.6km;架设架空光缆48芯(ADSS-48-800-PE-3)0.6km;(架空明线的线位间架设)7/2.2吊线0.8km;108芯以下光缆接续2头;108芯以下光缆接续盒2套;48芯以下光缆接续2头;48芯以下光缆接续盒2套;组立8米杆15基。组立15米杆2基。中继段光缆测试2段。国防光缆割接1次。ADSS光缆引下安装图4套;敷设管道光缆2孔行车排管路径长10m(破复混凝土+彩砖路面);小型直通井2座。

2.3计划总工期: 240 日历天。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35198216.6 0 元;

2.5招标范围: 负责本项目 供电线路迁改和国防光缆迁改项目施工 (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3. 资格 审查 方式

本工程采用 “资格 后审 ”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不设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供电线路迁改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承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 (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 级(或以上)许可;国防光缆迁改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联合体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其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协调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对收款方式另有约定的除外)。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4.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4. 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4.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省外企业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4.4.2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人承担。(提供声明函)

4.4.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3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4.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5对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4.5.1对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5.2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3 个月)为拟派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专职安全人员 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备注:本项目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职。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4.8.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 “处 ”,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 “处 ”范畴)。

4.8.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此处 “骗取 中标 ”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 “严 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则以 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 “重 ”工程质量问题或 “重 ”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 “重 ”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 “最 近三年 ”是 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投标人若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注:上述信誉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信誉(信用)状况声明》,详见第 章投标文件格式。

5.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开始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或通过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 >办事指引>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5.2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电汇或转账形式或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函或保证保险或电子保函。

6.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函或保证保险凭证复印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递交电子文件U盘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7. 答疑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7.1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一次性提出,逾期不再受理,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或提出澄清的文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广东韶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邮箱 277246093@qq.com) 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

7.1.1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7.2网上投标递交: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

注: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 >办事指引>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GDCA数字证书及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指引,咨询及联系电话:0660-3826991。

7.3电子文件U盘递交: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凭证,将电子文件U盘(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招标日程安排表》指定的开标地点,逾期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电子文件U盘(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受理其投标。

7.4开标时间及地点:请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及地点参与开标活动。

7.5各投标单位开标前请密切关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本项目招标澄清公告,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如有变更,各投标人须按网上更新的场地地址递交投电子文件U盘,如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网上公告而导致的电子文件U盘递交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的为准。

9. 招标日 安排表

项目名称

海丰县城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三环海丽大道互通工程)供电线路迁改和国防光缆迁改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

HFJG2023-0019

获取招标文件

开始时间

2023-5-12 9:00

投标人网上

提问截止时间

2023-05-22 00:00

网上投标

开始时间

2023-5-12 9:00

网上投标

截止时间

2023-6-1 10:00

电子文件

U盘递交时间

2023-6-1 9: 3 0

电子文件

U盘递交地点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二层

开标时间

2023-6-1 10:00

开标地点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二层

10. 其他

10.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丰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

广东韶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海丰县城红城大道西交通运输综合大楼

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茅岗路 848号702-001号房

联系人:

高先生

联系人:

郭先生

电话:

0660-6622286

电话:

13302308238

2023 5 11

2023 5 11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如有)

(所有 员单位名称 )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施 工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 牵头人

2、联合体 牵头人 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人名称) 承担 工作; (成员名称) 承担 工作

6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 名称: (盖单位章)

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如是联合体,须提交本协议书。

相关附件

工程量清单.pdf 图纸.zip 海丰县城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三环海丽大道互通工程)供电线路迁改和国防光缆迁改项目施工工程建设招标公告.pdf 评定分离招标文件-海丰县南三环海丽大道互通工程供电线路迁改和国防光缆迁改项目.pdf